西周封建冊命典禮前后的程序
作者:馬恩斯(河北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wǎng)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壬寅臘月廿五日甲戌
耶穌2023年1月16日
封建禮與冊命禮是西周時代的重要禮制,是學者著力研究的學術(shù)問題。一次完整的封建或冊命程序當是由醞釀、典禮和落實三個部分組成。目前,學者多集中于討論封建與冊命的朝廷典禮環(huán)節(jié)——時間、地點、儀節(jié)、人物、賞賜等,但較少關(guān)注朝廷典禮之前的醞釀與之后的落實環(huán)節(jié)。
冊命官員前的準備
無論是封建諸侯還是冊命官員,在舉行正式的典禮之前都應當有一個準備的過程。關(guān)于這一點,西周中期的獄簋、衛(wèi)簋等銘文可作證明。
獄簋:唯十又一月既望丁亥,王格于康大室。獄曰:“朕光尹周師右告獄于王。王或賜獄佩、緇芾、朱亢。曰:‘用事?!?o:p>
衛(wèi)簋:唯八月既生霸庚寅,王格于康大室。衛(wèi)曰:“朕光尹仲侃父右告衛(wèi)于王。王賜衛(wèi)佩、緇芾、朱亢、金車、金旂。曰:‘用事?!?o:p>
在這兩篇銘文中,均記有“某右告某于王”的內(nèi)容。學者一般認為,獄與衛(wèi)應是兄弟關(guān)系。兩篇銘文當是同一批鑄刻,因此在行文與格式上很相似。朱鳳瀚在《衛(wèi)簋與伯獄諸器》一文中指出:“頗疑獄器所言由上級職官告王之辭,極有可能是表達將伯獄為官之業(yè)績稟告于王的意思?!保ā赌祥_學報》2008年第6期)何景成也指出:“獄的受賞于周王,應該是由于周師‘右告’于周王。此‘右告’該是指周師為介引薦下屬于周王,使仕于王朝?!保ā段髦芡醭男姓M織與運行機制》,光明日報出版社2013年版,第228頁)
總之,兩位先生的解釋雖稍有不同,但足證官員在接受冊命之前,會有一個由長官向周王舉薦或匯報此人業(yè)績和能力的環(huán)節(jié)。
封建諸侯前的準備
一般而言,封建諸侯與冊命官員在本質(zhì)上均屬命官授職,故中央在封建諸侯前也應有一個類似環(huán)節(jié)。只是金文中有關(guān)封建諸侯的內(nèi)容并不多見,但細審僅存的幾篇封建銘文仍能發(fā)現(xiàn)相關(guān)線索。就目前而言,記錄封建諸侯內(nèi)容最詳備的當屬宜侯夨簋,該銘文涉及了封建宜侯典禮前的內(nèi)容。
宜侯夨簋:唯四月,辰在丁未。王省武王、成王伐商圖,誕省東國圖。王卜于宜。入社,南向,王令宜侯夨曰:“遷侯于宜?!?o:p>
此段銘文記錄的是周王遷封宜侯的內(nèi)容。銘文中的“省”字作省視義,“圖”即地圖。整段銘文記錄的是周王在正式封建宜侯前,通過巡視地圖為其選擇方位,而后再用占卜的方式進行確認。因此該銘文確認了這樣一個事實:在封建諸侯典禮前有一個為諸侯選擇地理位置或劃定疆界并占卜決疑的環(huán)節(jié)。
西周中期的伯晨鼎是記錄周王封建諸侯的另一篇銘文。學者一般認為,師晨鼎、大師虘簋與伯晨鼎中的晨應是同一人。這即說明,晨在獲得封建前還有一個入為王官的環(huán)節(jié)。
師晨鼎:唯三年三月初吉甲戌,王在周師錄宮。旦,王格大室,即位,司馬共右?guī)煶咳腴T,立中廷。王呼作冊尹冊令師晨:“胥師俗司邑人?!?o:p>
大師虘簋:正月既望甲午,王在周師量宮。旦,王格大室,即位。王呼師晨召大師虘入門,立中廷。
伯晨鼎:唯王八月,辰在丙午,王命韓侯伯晨曰:“嗣乃祖考侯于韓。”
根據(jù)這三則銘文的內(nèi)容可知,晨當是先由地方副手做起,而后升至周王身邊的重臣,最后就封諸侯。但值得注意的是,伯晨鼎銘文中并無獄簋銘文所記的長官報政環(huán)節(jié)。究其原因,這可能是因為晨有一個長期做王官的經(jīng)歷,故而周王對其很了解,所以省去了這項內(nèi)容。
總之,在冊命官員前受命者往往需要上級長官向周王匯報他的個人政績或能力。在封建諸侯前周王除了對諸侯要有很深的了解外,還會有一個為其選定國家方位或占卜決疑的環(huán)節(jié)。因此,無論中央冊命官員還是封建諸侯,在典禮之前都會有一個準備的過程。
封建諸侯后的落實
中央冊命官員或封建諸侯后還有一個落實環(huán)節(jié)。關(guān)于這一問題,克罍銘文所記內(nèi)容可為明證。
克罍:王曰:“太保,惟乃明乃心,享于乃辟,余大對乃享。令克侯于匽……”克宅匽,入土眔有司。
克罍銘文記錄了西周初年周王分封克為燕侯的史實?!翱苏瑓],入土眔有司”一語,記錄的是克在封建典禮后就封燕國并營宅、納土和設官分職等活動。這實際上就是封建典禮后諸侯的落實行為。
關(guān)于封建燕國后的落實環(huán)節(jié),最近一件新出土的燕國青銅卣也提供了證據(jù)。這件出土于M1902大墓中的青銅卣銘文記有“太保”“墉匽”“匽侯宮”等字樣,這證明召公曾主持建造了燕國都城,這可能與克罍所記“宅匽”是一回事??傊@兩則銘文共同反映了周初封建典禮后的落實情況。
諸侯就封后的落實問題也體現(xiàn)在諸侯定期向中央報政上。關(guān)于這一點,作冊麥方尊銘文也可作為明證。
作冊麥方尊:越若二月,侯見于宗周,亡尤……侯賜者踝臣二百家,賚用王乘車馬、金勒、冂、衣、芾、舄。唯歸,揚天子休。
該銘文所記是邢侯就封后返回宗周覲見周王的內(nèi)容。實際上,諸侯覲見周王的過程就是向周王述職的過程。這段話鮮明地表達了邢侯在覲見周王后未出現(xiàn)差錯并受到賞賜的輕松心情。究其原因,這當是因為邢侯很好地落實了營宅、納土和設官分職這類任務,故而才獲得周王的賞賜。
總之,結(jié)合燕國、邢國的相關(guān)史實,可知封建諸侯后確實還有一個周王為諸侯選址建城,以及諸侯收納土地、設官分職和定期報政的落實環(huán)節(jié)。
冊命官員后的落實
分封諸侯雖然與冊命官員在性質(zhì)上無二,但諸侯需外出就封,其分封過程要比冊命普通官員的過程更為復雜,因此需要在封建之后進一步落實。反之,冊命官員較之分封諸侯要簡單,所以冊命官員后的落實情況在文獻中并不多見。然細加整理冊命金文材料,仍可發(fā)現(xiàn)一些官員在獲得冊命后的落實內(nèi)容。
靜簋:唯王六月初吉,王在方京。丁卯,王命靜司射學宮,小子眔服、眔小臣、眔尸仆學射。越八月初吉庚寅,王以吳來、呂剛合豳、盈師、邦君射于大池。靜教無尤。
靜簋所記內(nèi)容有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六月份任命靜主管射學宮并教授小子等射箭;第二階段,兩個月后周王親自檢驗靜的教學成果,并給予靜賞賜。從整個過程上看,第一階段是周王對靜的冊命,第二階段則是靜接受周王的檢驗。靜后來之所以獲得周王的賞賜,是因為他很好地完成了周王交付的任務。因此,靜簋銘文反映了官員在獲得冊命之后的落實情況。
除了靜簋銘文的記載,大量關(guān)于重命或增命的冊命銘文也可說明這一問題。陳漢平指出:“周代冊命當有考績而后之冊命??伎儍悦谖髦軆悦鹞闹须m未詳見,然金文中常見王若曰,在昔有命,并述以嘉勉之辭,繼敘而今復命,如前文冊命分類中所舉重命、增命之例,或與考績冊命有關(guān)?!保ā段髦軆悦贫妊芯俊罚瑢W林出版社1986年版,第32頁)這種重命或增命,也是因為受命者很好地落實了周王的要求。
從情理上看,既然周王會賞賜那些積極落實周王要求的官員,那反過來對未能落實任務的官員也會有相應的懲罰。但由于做器者往往只記光榮事跡,基本上報喜不報憂,故金文中不見有周王懲罰臣子的記錄。然而,西周晚期的頌鼎、善夫山鼎、四十三年逑鼎這三篇冊命銘文結(jié)尾處均記有“受命冊,佩以出,反入堇章(圭)”的內(nèi)容。學者一般認為,這是周王利用進獻圭璋來約束臣子的具體措施。具體來講,周王會根據(jù)臣子有無落實王命來決定是否將其收回,這就使得官員時刻對周王懷有畏戒。因此,“反入堇章(圭)”從側(cè)面反映了周王要求官員落實王命的情況。
總之,無論是封建諸侯還是冊命官員,在命官授職后都有一個落實的環(huán)節(jié)。
綜上所述,一次完整的封建和冊命程序應當有三個環(huán)節(jié):封建、冊命典禮前的準備;封建、冊命典禮時的命官授職;封建、冊命典禮后的落實。這三個環(huán)節(jié)構(gòu)成了一個完整的閉環(huán),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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