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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風】一個文教,多種宗教

欄目:諫議策論
發(fā)布時間:2014-05-08 11:56:29
標簽:
姚中秋

作者簡介:姚中秋,筆名秋風,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陜西人士。現(xiàn)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教授、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華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發(fā)現(xiàn)儒家》《國史綱目》《儒家憲政主義傳統(tǒng)》《嵌入文明:中國自由主義之省思》《為儒家鼓與呼》《論語大義淺說》《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孝經(jīng)大義》等,譯有《哈耶克傳》等,主持編譯《奧地利學派譯叢》等。

 

一個文教,多種宗教

作者:秋風

來源:《天府新論》

時間:20141

 


 

摘要:儒家不是宗教,而是文教。自儒家誕生以來,中國人的精神生活形態(tài)就是“一個文教,多個宗教”,此文教即儒家之教化。儒家在中國人精神生活中占據(jù)特殊地位,塑造了一種普遍的共同價值。與此同時,各種神靈信仰和宗教均廣泛傳播,并深入中國人心靈。它們也在傳播儒家價值。中國人的這種精神生活格局是普遍意義的“天下”文明之具體而微的樣態(tài)。

 

關鍵詞:儒家,文教,宗教,儒教

 

儒家、儒家之外的宗教在中國人的日常精神生活各自扮演什么樣的角色?在憲法和公共生活層面上,儒家與各種宗教是何種關系?這是理解中國文明、中國人精神生活與中國社會治理秩序的關鍵。

 

本文將簡單回顧歷史指出,自儒家誕生以來,中國人的精神生活形態(tài)就是“一個文教,多個宗教”,此文教即儒家之教化。儒家在中國人精神生活中占據(jù)特殊地位,但這種特殊地位并未妨礙各宗教之傳播。各種神靈信仰和宗教,本土的、外來的,在中國人中間廣泛傳播,并深入中國人心靈。儒家與之共存,并且,儒家價值經(jīng)常是借助于這些神靈信仰和宗教傳播的。本文還將指出,恰恰是儒家之特殊地位,塑造和維系了各宗教之間寬容的文化與政治環(huán)境。

 

  孔子之文與教

 

我把儒家界定為“文教”,文教系與宗教相對而言。儒家是文教之命題,旨在反對儒家是宗教之命題。何以斷言儒家是文教,而非宗教?欲回答此問題,需考察儒家之宗旨、儒家存在的社會形態(tài)、及其教化民眾之渠道。

 

先考察孔子如何養(yǎng)成弟子,其目的何在。《論語》首章、末章分別為: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論語》首篇《學而篇》實為《論語》全書之內(nèi)容提要,首章則是孔子對自己一生事業(yè)之描述,也是孔子對孔門存在之社會形態(tài)的交代。

 

這兩章清楚說明,孔子之事業(yè),也即孔門作為一個社會組織存在的形態(tài)就是學,目的在于養(yǎng)成君子。首章劈頭一個“學”字,則清楚表明,君子養(yǎng)成之道是“學”?!墩撜Z》及儒家早期文獻中,“學”字反復出現(xiàn)?!皩W”對孔子、對儒家、對中國文明,皆具有重大意義。

 

正是孔子創(chuàng)立了學,而孔子之此一偉大功業(yè),來自于天賦之學的自覺。《為政篇》記載,孔子晚年自述其人生經(jīng)歷:

 

吾十有五而志于學。

 

孔子稍一更事,就具有學之自覺?!都臼掀罚?/span>

 

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span>

 

《子罕篇》記子貢評孔子“固天縱之將圣,又多能也”。“天縱”者,生而知之者也。然,孔子生而知之者為何?不是具體的知識,而是學之自覺,知學。因此,自幼,孔子就抓住一切時機向掌握著禮法之人士“學”。對此,《論語》、《左傳》、《史記·孔子世家》多有記載。經(jīng)由學,孔子“多能”。孔子之成圣,完全是通過學。這一點,塑造了儒家之氣質?!豆遍L篇》夫子自道: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

 

孔子極為謙卑,但在一點上,孔子毫不反復明言:自己“好學”,學而不厭。好學是孔子身上最值得重視的品質。

 

孔子以學成圣,孔子也以己之所學教授弟子,所謂“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弟子亦從孔子學而成君子。在孔門,沒有神秘的啟示,儒生之成就就是通過學。學是儒門存在之基本形態(tài),此后一切儒生皆通過學,追求儒家確定之成人目標。

 

然而,孔子所學者為何?孔子好學“古”,《述而篇》:

 

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于我老彭?!?/span>

 

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span>

 

對于“古”,《中庸》有精確詮釋: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庇种^:“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孔子收集、整理堯、舜之法度與文王、武王之典章??鬃邮占⒄泶撕髿v代先王之簡書、故事?!墩撜Z·八佾篇》記載: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span>

 

孔子好學禮?!妒龆罚?/span>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于斯也!”

 

孔子好學樂。

 

總之,從十五歲始,孔子通過各種途徑,學堯舜至周的詩、書、禮、樂,并整理其為經(jīng)?!妒酚洝た鬃邮兰摇吩疲?/span>

 

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

 

追跡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繆,編次其事……故書傳、禮記自孔氏。

 

孔子語魯大師:“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縱之純?nèi)?,皦如,繹如也,以成?!薄拔嶙孕l(wèi)反魯,然后樂正,雅、頌各得其所?!?/span>

 

古者詩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禮義,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始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

 

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

 

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

 

孔子晚年學易,又作《春秋》,孔子也曾學各國史記。最終,孔子將自己所學者刪述為六經(jīng)。這些就構成了文。儒家之為文教之文,第一層含義就是以文字表述之六經(jīng)。

 

此文記錄華夏之禮樂,呈現(xiàn)治理之道?!栋速罚?/span>

 

子曰:“周監(jiān)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span>

 

周文就是周之禮樂,六經(jīng)匯編了古典禮樂。《子罕篇》: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后死者不得與于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孔子之所謂“斯文”者,堯舜以降、代代相因而又不斷損、益之禮樂,其中有華夏之道。

 

這就是文之第二層含義:禮樂。禮是習慣性規(guī)則?!抖Y記樂記》:“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人為之節(jié);衰麻哭泣,所以節(jié)喪紀也;鐘鼓干戚,所以和安樂也;昏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射鄉(xiāng)食饗,所以正交接也?!倍Y樂規(guī)范所有人在一切場合之行為,

 

孔子以文教弟子?!秾W而篇》: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馀力,則以學文?!?/span>

 

孔子教導弟子之目標是養(yǎng)成其為君子。雖然,孔子“有教無類”,但跟從孔子學習者,還是需要具有基本的資質。有這些資質,加以學文,則可成為君子。文是一個品質不錯的青年成為君子的關鍵?!妒龆罚?/span>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孔子教弟子的首先是文,其它三項由文衍生?!额仠Y篇》:

 

曾子曰:“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

 

如“有朋自遠方來”句所表明,孔門弟子乃是合群而學,友朋共學??组T合群之紐帶就是文,孔子以文吸引四方青年入門同學。文不僅是弟子成為君子的關鍵,也是孔門合群的關鍵??鬃右粤?jīng)之文傳授弟子,即為“教”,教育??鬃咏痰茏?、弟子從學,構成了一個聯(lián)系緊密的團體,所謂“以文會友,以友輔仁”。在這個團體中,孔子因材施教,訓練弟子。在教學過程中,師徒“教學相長”。弟子們相互之間也琢磨切磋。這是一個精神性團體。

 

孔子之教的目的何在?在養(yǎng)成君子。然而,何為君子?君子與小人之別何在?《論語》對此有很多討論。簡而言之,君子區(qū)別于小人者,就在于其文,人之文。《雍也篇》:

 

子曰:“君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

 

儒家士君子之養(yǎng)成首在博學于文,不學文,無以為君子也??鬃邮紫冉痰茏右晕模欢?,前引“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表明,孔子所教之文,指向弟子之行。此即論語首章“學而時習之”之義,習就是行,孔子所教之文具有實踐的指向,須踐行于倫理和政治中?!凹s之以禮”的“禮”就在文中,循禮而行,則有忠、信之德。這樣的德構成人之文?!队阂财罚?/span>

 

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君子?!?/span>

 

《顏淵篇》:

 

棘子成曰:“君子質而已矣,何以文為?”子貢曰:“惜乎!夫子之說,君子也。駟不及舌。文猶質也,質猶文也?;⒈A,猶犬羊之鞟。”

 

質者,自然的生命。文者,行為有節(jié)文。小人有質而無文。這個文,首先就是呈現(xiàn)于身體之禮儀,以及支持禮儀的內(nèi)在的德性。弟子通過學習六經(jīng)之文,得之于心,行之于身,其身體在與人交接、在公共生活中呈現(xiàn)出優(yōu)美的紋路,這就是德。

 

此即文之第三層含義:人之文,也即,見之于人的身心之文?!断冗M篇》列舉孔門弟子之品質:

 

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

 

言語:宰我,子貢。

 

政事:冉有,季路。

 

文學:子游,子夏。

 

德行科之身合乎禮,心順乎情,而具有優(yōu)美之文,言語和政事兩科之弟子則嫻習公共生活之規(guī)則與程序,而令公共生活形成健全秩序,亦即文。文學則是文之學,以傳承孔子之文為宗旨,由此形成經(jīng)學,傳經(jīng)之學,夠成儒學傳承之淵藪。

 

總結一下,孔子總結古典文明為六經(jīng)之文,其中有禮樂之文??鬃右粤?jīng)之文教弟子,弟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而塑造身心之文,文質彬彬,則為君子。此人文之養(yǎng)成完全在于學文。孔子之教中沒有神靈,也沒有啟示。弟子之學中不需要信仰,也不需要崇拜。

 

  儒家之教

 

孔子確定儒家存在之社會形態(tài)為以文教人。孔子之后,儒家極大地擴大了文與教之范圍。

 

一方面,文的范圍擴大。

 

孔門有“文學”科,傳承六經(jīng),形成經(jīng)傳系統(tǒng)。到漢代,經(jīng)師有口說大義,有章句。魏晉以來,在經(jīng)傳之外有疏。生活在不同時代的儒生通過傳、注、疏闡釋經(jīng)文,揭示經(jīng)義。經(jīng)之文也隨之不斷擴大:漢代有“五經(jīng)”,實際上,因經(jīng)義不同,博士就立十幾家。唐宋有“九經(jīng)”,清代則有“十三經(jīng)”。宋元以來,還有“四書”系統(tǒng)。這些文在四庫目錄體系中的經(jīng)部。

 

在釋經(jīng)之同時,儒生又依據(jù)經(jīng)義,表達自己對社會治理、君子養(yǎng)成之意見,形成連綿不斷的儒學之文。越到后世,比如宋明,這種文越多,其在推明治道、養(yǎng)成君子方面的作用也越大。這些文在四庫目錄體系中子部之儒學。

宋以后,伴隨著社會之平民化與教育之普及,出現(xiàn)了更為通俗的文,也即蒙學教材。明清兩代,民間出現(xiàn)勸善書之類的文,專門針對普通庶民,教之以仁義禮智信等儒家價值,文字淺顯易懂,便于流布,極大地促進了儒家價值之普及。

 

另一方面,教的形態(tài)趨向多樣。

 

首先是儒生私人講學,以文教育弟子??鬃娱_創(chuàng)私學,孔子門人也多私人開門授徒。兩千多年間,此一傳統(tǒng)持續(xù)不斷,學有所得之儒者,皆自行開門授徒。從創(chuàng)門立派之大儒,到鄉(xiāng)間三家村窮秀才,皆以孔子之文教育后生。

 

宋代則出現(xiàn)了講學之新形態(tài)--書院。書院仍以大儒為中心組織,但不同于私人講學處在于,書院是一個組織完整的獨立法人,因而可以超越大儒之個體生命,而長期、穩(wěn)定地存續(xù)。書院的出現(xiàn)標志著儒家教育之組織化程度大幅度提升。

 

更為重要的是,從漢代開始,政府開辦學校。漢武帝時代開始,政府為博士設弟子員,由此出現(xiàn)中央政府之學校,太學。文翁擔任蜀郡守時興建石室,地方政府也開始建立學校。此后歷朝政府都會投資興辦國家學校體系,上自中央政府,中經(jīng)郡(州或省、府),下到縣。此類學校所教者當然為經(jīng)文。

 

政府興辦學校以教育優(yōu)秀青年,此為漢代以來中國政制中最值得注意的現(xiàn)象,也讓中國古代的社會治理模式,在世界各大文明體中獨樹一幟。

 

首先需要辨明,此一制度安排不是政教合一。儒家不是宗教。何為宗教?宗教為外來詞匯,自引入之始就以基督教為典范,現(xiàn)代中國學界和知識分子始終以基督教為典范定義宗教。依據(jù)這樣的宗教定義,儒家不是宗教。其中最為重要的理據(jù)是,儒家義理體系中沒有上帝那樣的神。同時,儒家也沒有獨立的建制化教會組織。儒家是文教,因此,政府雖興辦學校,教授五經(jīng)之文,卻與“政教合一”不相干。

 

由此,政府的性質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政府文教化。政府不再只是一架暴力機器。政府當然仍然擁有暴力,但同時,政府也是一個教育機構。由此,政府治理民眾的方式發(fā)生極大的變化,形成“政教”。

 

孔子已發(fā)明這一治國之大道。孔子認為,治國首當“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為此,治國者負有教民之責任。《子路篇》: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堯曰篇》: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薄蹲勇菲酚懻摿私堂裰‘敃r機:

 

子適衛(wèi),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先富之固然重要,然而,亦當后教之。富之是基礎,教之才有優(yōu)良秩序可言。然則,誰來教民?秦制的統(tǒng)治原則是“道之以政,齊之以刑”,全無教化。秦制和現(xiàn)代國家都沒有教。民與政府僅僅通過政令和法律發(fā)生關系,這通常是一種敵意的關系。

 

至漢代董仲舒-漢武帝更化,中國政教憲制形成。國家開辦學校,旨在養(yǎng)成官員。在國家學校和私學習經(jīng)之學生,通過察舉、科舉等考核程序,可進入政府,擔任官員,而從儒生成為儒家士大夫。這是此后兩千多年中國社會之治理主體,同時承擔政與教之責任。

 

儒家士大夫以所習之六經(jīng)之文及其中的禮樂、大義治理社會。儒家士大夫治理社會,并不完全依靠暴力,而較為信賴教化。他們相信孔子的話:先“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而后“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漢代以來之中國社會治理模式是綜合運用德、禮、政、刑。這方面最為典型者為歷代“循吏”。他們治理社會以教為先,“以刑弼教”。因此,漢代以來的社會治理模式實為“政教”:以政興教,以教為政。在此政教憲制中,官員不僅是運用權力的政府官員,也是施行教化的師儒。他們不僅在統(tǒng)治,也在教化。當然,此處,他們教化的對象是民眾。政教是中國之教的骨干。

 

那些未能擔任官員的儒生也在文化、社會領域中教化民眾。儒生進入政府擔任官員的制度安排,決定了中國文化的一大特點:教育機會之平等,及相應地,教育之高度普及。尤其是唐宋以后,中國教育大幅度普及。接受教育者,也即儒生數(shù)量增加,并分布于社會各個角落。

 

最為普通、甚至潦倒的儒生,在基層社會廣泛設立教育機構,比如明清時代之私塾。他們完全談不上思想的傳承,遑論創(chuàng)造,對儒家之學,他們通常也是一知半解。但是,他們恰恰是儒家式社會秩序的主要塑造者:他們對殷實、甚至普通人家弟子進行教育,教人識文斷字,同時教化以儒家價值。他們讓儒家價值滲入社會各個階層、群體。這些儒生還通過通俗性語言文字媒體,比如小說、戲曲等,對普通民眾進行儒家價值之教化。

 

至于更為重要的儒者,則運用自己的知識和社會政治權威,在基層社會創(chuàng)立各種制度,以為教化民眾之設施。比如,宋儒確立祠堂制,此為宋明清以前年中最為重要的民眾教化制度。儒家士君子建立、基層紳士維護各種自治性社會組織,比如義莊、善會、善堂。這些自治組織把普通民眾置于宗教、文化、社會公共生活等過程中,從而化成人心,造就美俗。

 

總之,儒家在中國社會構建了一個多層次、全覆蓋的教化網(wǎng)絡。儒家士大夫之權威來自其所掌握的文,及在接受文的教育過程中養(yǎng)成之德;回頭,他們運用自己掌握的權力或權威,通過政、教等各個渠道,在社會各個層面施行教化,將儒家之禮文教給民眾。儒家之本在學,儒家發(fā)揮作用之渠道是教,狹義的教,以及政中之教。

 

中國社會就會因此而形成秩序的,這就文之第四層含義:共同體之文,也即,中國這個文明與政治共同體透過儒家之教而在人際之間形成穩(wěn)定的健全關系,在此關系中,人們大體上獲得身心安寧。這就是文明。

 

總結上面兩節(jié):從孔子開始,儒家的存在及其發(fā)揮社會作用的形態(tài)是文教。儒家士大夫以文相會,以友輔仁,習得禮樂之文,從而于自己身心養(yǎng)成人文。士大夫進而借助政府和社會領域之各種制度,教化民眾,而形成秩序之文。這就是文明狀態(tài)。儒家追求優(yōu)良治理之努力始于文,立于教,又成以文。

 

文之教是儒家存在并非發(fā)揮社會功用之基本形態(tài)。在這里,看不到神,看不到啟示。古人雖稱儒家為儒教,尤其從南北朝時代,有儒、釋、道“三教”之說,但此教不是宗教,只是教化。所有關于儒家、儒教是宗教的論說皆為牽強附會,而不能成立。儒家、儒教是就是文教。從董仲舒-漢武帝更化以來,這樣的文教就在中國人的精神生活中占據(jù)支配性地位。

 

      一個文教,多種宗教

 

儒家是文教而非宗教,這并不意味著中國沒有宗教,也不意味著儒生沒有宗教生活。中國人精神生活之基本格局是,儒家作為文教發(fā)揮主導作用,但同時,人們還信奉多種宗教。

 

放眼歷史、現(xiàn)實,在儒家文教體系之外,中國始終存在著豐富的宗教傳統(tǒng)。比如,在孔子始創(chuàng)儒家之前,華夏族群就已有有源遠流長的多元神靈崇拜體系,比如,祖先崇拜,各種各樣的神靈崇拜。這些崇拜皆有完整的宗教制度,比如明確的神靈,確定的祭祀儀式。這些宗教中的很多延續(xù)至今。

 

同時,中國也形成了比較高級而完備的宗教:首先,漢末形成道教。大約同時,佛教傳入中國,并廣泛傳播,為中國人廣泛信奉。唐代、元代、明代、十九世紀中期以后,基督教四次傳入中國,尤其是后兩次傳入規(guī)模大,且一直延續(xù)至今。同時,民間社會自創(chuàng)一些宗教,甚至建立建制化教會,比如唐代產(chǎn)生、并一直貫穿宋、元、明、清歷朝的白蓮教,它在某些地區(qū)、某些人群中傳播極廣,且影響深遠。

 

儒生之外的普通中國民眾普遍崇拜一種甚至多種神靈,并成為某種系統(tǒng)的宗教之信徒。特別值得注意的就是,在中國,一個人可以同時信奉多個宗教:中國人通常信奉祖先崇拜,而同時,他信奉本地的一些神靈,又完全可以是佛教徒。這些信仰、宗教之間并不會在信奉者心靈中引起緊張或沖突,也并不為信仰、宗教所禁止。

 

更為重要的事實是,儒生也普遍崇奉多種民間神靈,同時信奉社會上流行的宗教。對于儒生與宗教的關系,須略作辨析?!墩撜Z·述而篇》記載,

 

子不語怪、力、亂、神。

 

又《論語·先進篇》: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

 

很多論者據(jù)此斷言,孔子不信鬼神或者認為鬼神無足輕重。這樣的解讀似不準確。子路問孔子,如何事鬼神。這表明,孔子及其弟子都相信存在鬼神。《八佾篇》記:“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此所謂在的意思是在場,而非存在??鬃蛹捌涞茏幼匀欢毡榈亟邮苋A夏多元神靈崇拜體系。

 

然而,孔子對神靈的態(tài)度又不同于普通人??鬃有派?,而不輕言神??鬃訉ι耢`的態(tài)度,就是敬而祭祀。《論語·雍也篇》: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span>

 

孔子的話清楚地表明,孔子并非不信神靈,只是不愿輕易對人談論神靈,也即,不愿濫用理性,對神的存在、神的世界進行探究、思考。這樣的探究極易導致虛無主義。對于鬼神,孔子只是敬、禱、祭而已。此處之“遠”,不是疏遠的意思,而是保持距離。它的反義詞是近,《論語·陽貨篇》: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yǎng)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鄙衽c人本來距離遙遠,人在大地上,神高高在上。人若以為神人距離很近,則必流于褻玩,而對神不遜、不敬。只有意識到神、人之遠,人才能敬神。在孔子看來,這是真正的智慧。

 

據(jù)此而言,荀子經(jīng)常被人引用的一段論述不足為憑:

 

雩而雨,何也?曰:無何也,猶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決大事,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以為文則吉,以為神則兇也。

 

這并不是孔子的理念。在儒家思想傳統(tǒng)中,荀子具有較為強烈的世俗化傾向,他否認天的絕對存在意義,將天自然化。因此,荀子是個物質主義者,他心目中的世界就是物質。于是,君子祭祀天地日月鬼神,并非因為敬,而是統(tǒng)治愚民之技巧而已。由這樣的物質主義自然通往其人性惡理念和制度迷信。

 

但荀子影響不大,主流儒生群體普遍具有神靈、宗教信仰。這些儒生虔誠地祭祀各種神靈。即如卜筮,大儒如朱子,也常于公私生活中用之。尤其重要的是,魏晉以降,儒生多數(shù)信奉高級宗教:或者信奉道教,比如,北朝崔浩即崇奉道教。更多儒生則信仰佛教,南北朝以來,即如此。宋明幾乎所有大儒都有出入佛老之深刻生命經(jīng)歷,有些人最終歸宗于儒家,但仍深受其影響,有些人則終生心在佛門。

 

當然,歷史上,不少儒者奮力辟佛。但總體上,儒家高度肯定華夏固有之各種神靈崇拜,同時也并不嚴格禁止儒生信奉佛教之淚的宗教。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原因何在?也許恰恰因為,儒家雖有宗教性,但不是宗教。而人皆有宗教生活之需求,以安頓身心,而儒家并不滿足人的這種需求。

 

這里就涉及關于儒家定性的重大問題。晚近儒家學者多數(shù)承認,儒家義理內(nèi)在地具有宗教性,其核心是天道信仰?!墩撜Z》文本清楚表明,孔子信天?!吨杏埂穭t是儒家文獻中,最具有宗教性的了,劈頭提出一個決定性命題:“天命之謂性”。孟子據(jù)此提出:“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ǎng)其性,所以事天也。”通過自我內(nèi)在之“存”和“養(yǎng)”,人可實現(xiàn)生命之自我超越,“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然而,儒家所信奉之天道信仰極為高明:這種信仰沒有人格化形象,沒有福報,甚至沒有崇拜儀式,而完全依靠孟子所說之人的內(nèi)在的“思”之能力。只有思的能力極為強大之大儒、通儒,可以借儒家之極高明而道中庸之學安頓身心。普通儒生通常做不到這一點。

 

但這些儒生當然有宗教性生活之需求。在因此,儒家允許普通儒生借助神靈崇拜、甚至佛教等高級宗教,安頓身心。他們研習五經(jīng)或者四書,也完全按照儒家之理念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但他們也普遍信奉佛教等系統(tǒng)宗教,更不要說普遍信奉祖先崇拜與地方神靈崇拜。

 

這樣,自漢代中期完整的儒家文教體系建立后,中國人,包括儒生,精神生活之基本格局是“一個文教,多種宗教”。儒家雖然通過政教廣泛滲透于社會各角落,塑造各種制度,支配人的生命、生活,但各種宗教也在廣泛傳播,影響人的精神生活、甚至社會關系。這一格局在人類文明之圖譜中是相當獨特的。

 

之所以存在這種獨特格局,理由恐怕只有一個:儒家雖具有宗教性,但并不是自成體系的宗教,遠沒有宗教之完整形態(tài),也不是以宗教比如說建制化教會的方式,發(fā)揮作用于儒生和普通民眾。儒家是文教,因而,與民間神靈崇拜和高級宗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精神之物。在中國社會治理的整體框架中,它們處在不同層次。不同質,不同層次,也就不會產(chǎn)生直接對撞,沒有你之所得就是我之所失的的關系。既然如此,在國家精神生活中居于主流地位的儒家對各種宗教并不決然排斥,宗教對儒家也并無明確而持續(xù)的敵意。雙方反而可以調適,從而長期處于一個文教、多個宗教的平衡格局中。

 

當然,在這種格局中,儒家是宗教之間并非兩不相干。兩者畢竟在關乎人心,關乎人的生命之圓滿與生活之幸福,因而存在交集。兩者相互作用,催生了一些獨特而重大的宗教與文化現(xiàn)象。

 

  文教與宗教之間

 

儒家作為占據(jù)主導地位的國家文教體系,必與宗教發(fā)生深刻的關系,其中存在某種沖突。

 

歷史上,儒家士大夫為官,經(jīng)常取消一些民間宗教之“淫祠”。當然,更持久、也更為重要的沖突發(fā)生在儒家與佛教之間。佛教在中國較大規(guī)模地傳播過程中,雙方就沖突不斷。然而,比較一下道教與佛教間的沖突,就會發(fā)現(xiàn),儒家與佛教間的沖突,要平和得多。

 

歷史上,北魏太武帝、周武帝、唐武宗滅佛等“三武滅佛”事件,國家權力大規(guī)模迫害佛教。這是十分嚴重的宗教迫害。但略加考察即可發(fā)現(xiàn),三武滅佛背后的推動者是道教教士。雙方發(fā)生如此激烈的沖突,原因不難理解:兩者都是較為完備的宗教,都具有宗教特有的信仰之排他性。因此,一個宗教不可能允許其信徒同時信奉另一個宗教,而雙方都在爭奪皇帝。這樣,兩者間的沖突必然表現(xiàn)為直接的排斥。一旦國家權力涉入,則呈現(xiàn)為宗教迫害。

 

相反,儒家與佛教的沖突,與神靈無關。儒家士大夫通常從社會治理的角度批評佛教,比如,批評沙門不敬王者,信眾不拜父母的教義損害優(yōu)良社會秩序。士大夫也經(jīng)常抨擊僧侶、寺廟消耗資源,損害財政。同時,儒家士大夫對佛教的反對,通常僅止于著文批評,或上書皇帝要求改變相關教義,控制僧侶規(guī)模、寺廟數(shù)量等,而并沒有要求全盤禁毀佛教。

 

提出這些批評時,儒家士大夫引入了“夷夏之辯”的命題,似乎帶有種族色彩。然而,同樣是受文教理念影響,“夷夏之辯”之論說是文化中心的,因此,面對外夷之教,儒家士大夫通常也并不會要求全面禁毀佛教。士大夫不過以此要求皇帝或者士大夫放棄信仰佛教,或者要求佛教徒放棄一些不恰當?shù)慕塘x。

 

最為有趣的是,儒家士大夫抨擊佛教之行為通常是個體的、零星的。最常見的情形是,辟佛總會引來護佛者,總會有信奉佛教之儒家士大夫甚至皇帝,起而與辟佛的士大夫論辯。于是,辟佛主張常不了了之。韓愈甚至因為辟佛而被貶。

 

總體而言,儒家士大夫反對其他宗教的活動,總是零散的,這是由儒家之文教性質決定的。借助其文,儒生進入政府,獲得了權力。但也恰恰因此,儒生被分散。儒家士大夫并未自成一建制化教會。因此,儒家士大夫群體固然具有相對一致的價值、觀念和知識,但他們中間并沒有共同意見之形成機制,甚至很難說存在領袖。有些儒者受人尊敬,但其意見對他人并無約束力。對于佛教,士大夫群體并無一個集體意見,而只有零散的、相互沖突的個人意見。

 

相反,佛教或道教則有嚴密的建制化教會組織,故而能夠在其信眾中形成共同意見,其領袖也可以此共同意見約束其成員,并有組織地實施這一共同意見。這樣,在皇帝面前展開的意見的抗衡中,道教或者佛教經(jīng)??梢猿掷m(xù)地堅持一種意見,儒家士大夫的意見卻比較多樣,經(jīng)常處在下風。

 

由此,在國家精神生活的場域中,儒家因為是文教,故無所不在;但是,其力量卻是分散的。反過來,道教、佛教等宗教表達意見的力量較為集中;但因此,其發(fā)揮影響的空間相當有限,它只能說服自己的信眾,自己信眾之外的其他宗教信眾則明確地反對它。正是兩者的不同性質讓儒家與各種宗教保持平衡,得以共存。

 

在共存基礎上,儒家對宗教產(chǎn)生重大影響,促使其調整教義,以緩和其與儒家義理之間最為直接的緊張。這是文教與宗教關系的另一維度,由此促成中國文明史上十分引人注目的現(xiàn)象:宗教之儒家化。

 

討論宗教的儒家化之前,先討論儒家出現(xiàn)之前的“神道設教”現(xiàn)象。此詞出現(xiàn)在《周易》“觀”卦:

 

《彖辭》曰:“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圣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大象》曰:“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span>

 

這里兩個“教”字似乎都有今人所云“宗教”之義。《彖辭》云圣人設天之神道為教,使天下敬順天道。由此形成中國源遠流長的天道信仰,并有后世帝王專享的祭天之禮。

 

《大象》所云“省方觀民”者,謂王者巡省四方之民的習俗,而神靈信仰、崇拜為民俗之大者,故先王設之以為教,以教化萬民。由此形成《國語·魯語上》記春秋后期魯大夫展禽所說之“祀典”制度:

 

夫祀,國之大節(jié)也;而節(jié),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為國典……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能捍大肆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為明質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禁九州、名山、川澤,所以出財用也。非是,不在祀典。

 

具有崇高道德和政治權威的先王把自發(fā)形成的、民間的神靈信仰納入國家看護之下,灌注以正統(tǒng)價值,厘定其祭祀儀節(jié)。由此即可列入國家祀典,成為合法的宗教。列入祀典的崇祀對象十分廣泛,從天地、三辰,名山、大川,到前哲、令德,當然還有各家之祖先?!抖Y記》,尤其是其中的《祭法》等篇,較為詳盡地記載了三代之祀典。這就是“神道設教”,實際上是神靈崇拜之規(guī)范化。經(jīng)由這樣的規(guī)范化,復雜而多樣的神靈崇拜可以更為有效地發(fā)揮教化作用。

 

三代形成之種種神靈崇拜,以各種形態(tài)延續(xù),有的甚至到今日。后世民眾又不斷地加入新的神靈崇拜,有的是地方性的,有的是全國性的。儒家士大夫群體承擔了神道設教之責任,對隨時出現(xiàn)的各種民間信仰予以規(guī)范化。這一神道設教過程具有清晰的價值取向,簡而言之,就是各種神靈崇拜之儒家化。

 

作為文教的儒家無處不在,尤其是儒家士大夫是社會治理之主體。但是,儒家不是宗教,儒家無意取消各種神靈崇拜,也無意禁毀道教、佛教,并不與宗教采取對抗態(tài)度。但因為儒家是文教,追求優(yōu)良治理秩序,而神靈崇拜、宗教可以深刻地影響人心進而影響社會秩序,所以,儒家也不可能不對其施加壓力。儒家確實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給各種神靈崇拜、給道教、佛教施加較大的社會與政治壓力。在此彌散而持續(xù)的壓力下,神靈崇拜體系和宗教漸進地改造,儒家價值灌注于其中,這就是宗教之儒家化。

 

中國過去兩千年間廣泛傳播之各種神靈崇拜和宗教,均經(jīng)歷過儒家化過程。最著名的例子是佛教之中國化。形成于印度、經(jīng)中亞傳入之佛教,其教義與中國人傳統(tǒng)的宇宙觀、生命觀、價值觀之間有極大差異。佛教傳入漢地后,與中國固有之道教、儒家難免沖突。這種沖突迫使佛教進行調整,而有中國化過程。中國化其實就是儒家化,也即儒家價值進入佛教體系中,且越來越明顯,從而形成中國佛教,以禪宗為代表。

 

佛教中國化、也即儒家化發(fā)生于隋唐,這個時期正是中國佛教史上思想、教義、儀軌等各領域最具創(chuàng)造力的時期,高僧大德輩出,教理新義迭現(xiàn),宗派競立。經(jīng)由這輪努力,佛教與儒家之間的明顯沖突被消解。二十世紀的“人間佛教”,則達到儒家化之極致。

 

也正是在此基礎上,宋代開始,佛教界、儒家、乃至皇帝都紛紛提出儒教、釋教、再加上道教之三教互補之觀念。這是世上獨一無二的文化政治現(xiàn)象。之所以發(fā)生這種現(xiàn)象,原因在于,儒家是文教,因而多種多樣的宗教均可儒家化。由此儒家化,各種宗教柔化了其教義中較極端的部分。由此,宗教固有之排他傾向弱化。經(jīng)過共同的儒家化調適,在中國之多種多樣的宗教有了相當?shù)慕患?,關于人際秩序的基本傾向,形成相同或相近的義理。這樣,至少在社會治理層面上,在政治功能層面上,各種宗教可以大體上相安無事,形成宗教共存的寬容格局。

 

因此,在中國歷史,可以觀察到這樣一個趨勢:當儒家占據(jù)主導地位的時代,通常形成多種宗教之間的寬容。在儒家的文教、政治地位遭到侵蝕的時代,則極易出現(xiàn)不同宗教之間的沖突,比如中古時代的滅佛事件,恰恰因為儒家式微,道教借助權力與佛教爭奪精神統(tǒng)治權。儒家若享有較高地位,則可以柔化各種宗教,減少其相互沖突的可能。

 

各種宗教之所以儒家化,也完全是因為,儒家本身不是宗教,而是文教。因為儒家本身不是宗教,并沒有排他性的神,更多關心的是人際秩序,所以,諸種宗教才對儒家沒有戒心,接納儒家價值。我們完全不能設想道教的佛教化,或者佛教的基督教化。

 

經(jīng)過儒家化之后,各種宗教也在很大程度上成為傳播儒家價值的載體。在中國,唐宋以來各種宗教傳播的教義,尤其是關于人際關系、社會治理的義理,大體相同。也就是說,各種宗教基本上在教化其信眾以儒家守護之中國價值。比如,當代佛教基本上是以佛教儀節(jié)傳播儒家價值,包括孝。

 

這是“一個文教、多種宗教”格局的另一面:多種宗教通過不同方式發(fā)揮著類似的教化功能,也即在協(xié)助文教發(fā)揮作用。甚至可以說,在基層社會,儒家首先存在于儒家化的多種宗教中。

 

成為儒生是具有相當難度的事情,至少需要接受相當程度的教育。雖然文教傳統(tǒng)讓中國的教育普及率相當高,但儒家之文的難度注定了,儒生在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是相當之低的。即便有能力接受文教之儒生,對儒家義理之精微處,也未必有深入理解。至于不識字的普通百姓,因為無力習文,自然難以接受儒家義理??傊瑑H僅通過儒家自身之文教實施教化,其范圍是極為有限的,完全無法塑造儒家式社會秩序。

 

在這一點上,儒家完全不同于宗教。各種宗教都面向普通民眾,且因其訴諸神靈,普通民眾可以非常輕易地信仰、接受。儒家之文教性質則決定了,儒家具有高度精英主義性質,普通民眾難以理解儒家義理。

 

正因為此,儒家發(fā)展出了文教之外的教化渠道。儒家士大夫構建的教化制度中,最為重要的就是神道設教,借助多種既有神靈崇拜和宗教,教化儒家價值。大量基層儒生同樣是通過這些神靈崇拜和宗教,理解、信服儒家價值的。


因此可以說,基層民眾,包括基層儒生,其文化身份,首先是某種宗教的信徒,比如祖先崇拜者,民間神靈崇拜者,或者佛教徒。但是,這些神靈崇拜體系和宗教已經(jīng)儒家化。因此,民眾經(jīng)由這些神靈崇拜體系和宗教,完全可以接受并理解儒家價值。

 

結語

 

中國文化呈現(xiàn)出一幅令人迷惑的復雜圖景:儒家是一套無所不在的文教,兩千多年來,深刻影響每個中國人。透過文教體系之廣泛滲透,中國人具有共同的價值和心智。今天,在最普通、在最遙遠地方的中國人身上,也可清晰辨認一組特定的信念和行為模式,它就是儒家的。

 

但是,儒家沒有消滅消滅多樣的價值、信仰與宗教,而是涵容多元宗教。在奉持儒家價值的通識,中國人普遍地信奉各種神靈、宗教。并且,普通中國人經(jīng)常是借由這些神靈、宗教而接受、信服儒家價值的。也就是說,多種宗教反而成為儒家價值之傳承載體。由此,在其他文明中可能處于對立狀態(tài)的多種宗教,在中國得以和平地并存、互補。宗教寬容在中國是一個已存在數(shù)千年的事實。

 

“一個文教、多個宗教”的國民精神生活格局,大約是人類文明史上獨一無二的。中國文明之可大、可久,秘密即在居于教化主導地位的儒家之文教的品質。放寬視野,中國的這種價值、宗教多元并存格局,實昭示了一個普遍主義的天下文明樣態(tài)。

 

本文只是初步揭示這一獨一無二的事實,而深入地研究、理解這一事實,探究這一事實內(nèi)在的機理和制度邏輯,對于當代中國人精神生活秩序之重建,對于全球宗教與文明和而不同格局之構造,均具有重大的理論和現(xiàn)實意義。

 

責任編輯:泗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