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拋入思想史的“淺薄”
——回應唐文明教授
作者:劉清平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
時間:孔子2564年暨耶穌2013年7月1日
前些天收到了《儒家郵報》轉給我的唐文明教授的大作“儒家倫理與腐敗問題”(原載《倫理學研究》2011年第5期,后載《儒家郵報》2013年6月22日第203期),當時手頭正有急事,所以只是粗略瀏覽一下,便將拙著《忠孝與仁義——儒家倫理批判》(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8月版)中討論儒家“禮制腐敗”如何導致“吏治腐敗”的一節(jié)稍加刪減,就請《儒家郵報》轉呈給唐教授,作為回應。
這樣做自然是敷衍,卻有它的根源。拙著后記曾提到,在當年淺人引發(fā)的這場“儒家也腐敗”的爭鳴中,鄙人的回應文章很少能在最初登載商榷文章的原發(fā)刊物上發(fā)表,往往不得不深度凄涼可憐見地訴諸網站。你在如此高檔的學術雜志上發(fā)表了批評我的文章,而我的回應文章卻是這樣淺薄,入不了編輯們的慧眼,那還何必花工夫認真回應呀。于是后來哪怕碰巧讀到批評文章最多也只是掃描掃描,特感興趣的才寫點嬉笑怒罵的文字掛在網上,延續(xù)下來便養(yǎng)成了敷衍的習慣,不好意思。
不過,這兩天閑下來,又找出唐教授的大作細讀一遍,終于發(fā)現(xiàn)了雖然不多、卻很耀眼的一兩個亮點,并且因此轉念想有針對性地回應一下。當然,既然這次原發(fā)的刊物也沒有讓我寫正式的學術論文,這里的文字便依然有油嘴滑舌油腔滑調的地溝油味道,所以還請見笑以及見諒。畢竟不算學術成果,寫得那么僵硬死板,多費勁啊。
唐教授大作的頭號亮點,就是開門見山的第一段,謹此照錄如下:“近年來有學者聯(lián)系現(xiàn)實對儒家的人倫觀念提出了激烈的批評,一些儒家學者也作出了回應。雖然將這場爭論命名為‘五十年來國內最有深度的中國倫理爭鳴’或許正說明中國倫理學界的淺薄,但這個問題的確觸動了很多人的心結。以下就這場爭論所涉及的一些我認為重要的問題談談我的粗淺看法?!?SPAN lang=EN-US>
唐教授一直在中國倫理學界刻苦鉆研努力拼搏,因此對其中哪里深哪里淺有多厚有多薄,想必門兒不是一般的清,肯定不像在下這個都沒法算“半路出家”、只能視為“老來出家”的菜鳥那樣兩眼一抹黑,所以得出這個結論自有他的高明以及洞見之處,鄙人豈敢亂言,只是驚嘆于唐教授大無畏之革命勇氣:既然這場爭鳴“正說明中國倫理學界的淺薄”,里面怎么還會涉及一些“重要的問題”,甚至居然還能“觸動”顯然一點不“淺薄”的唐教授的“心結”,誘導他挺身而上,出面談談自己的“粗淺看法”呢?正所謂:明知很淺薄,偏向淺處行。
不管怎樣,令人欣慰的是,按照唐教授給出的精準界定,他自己的這些看法盡管“淺”,卻不“薄”;否則,倘若不“厚”,怎么能“粗”?果不其然,“述旨”、“析理”、“駁難”三個小標題便映射出他的另一大亮點,并且是相當?shù)暮裰睾駥嵈肢E粗放,立馬把膽小的淺人嚇得差點說不出話來了:“旨”都“述”出來了,你還能咋樣?
不好意思,唯一遺憾的是,或許因為太“粗”了的緣故,對于這些“旨”以及“理”以及“難”,定神之后在下還是說不出多少話來。理由很簡單:除了大段引用的古文外,唐教授大作中給出的絕大多數(shù)論證都屬于似曾相識的范疇,曾以這樣那樣的方式在此前的批評文章里出現(xiàn)過。謂予不信,敬請各位隨便翻翻《儒家倫理爭鳴集》以及國外《道》雜志的相關文章,很容易找到淺人已經回應過的下面這些論點:什么“一般而言,偷羊的罪行就不算大,而攘羊則更為輕微”,屬于“有因而盜”啦(回應見拙著第63頁注),什么“將孔子的話抽象為一個一般性的實踐原則實際上是對儒家倫理思想的一種康德式扭曲的后果”啦(回應見鄙人在《道》雜志2008年第3期上的文章),什么“子夏所說的‘四海之內皆兄弟’,孟子所說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都是儒家超出血緣倫理的明證”啦(回應見拙著第117-123頁),什么“將當今中國社會嚴重的腐敗現(xiàn)象歸罪于儒家倫理的做法客觀上會有轉移視線、轉嫁罪責之效”啦……
于是,唐教授的大作新東西“多乎哉”?“不多也”啦。所以曰:雖然“粗”,畢竟“淺”。
限于篇幅,這里只是具體討論一下所謂“轉移視線、轉嫁罪責”的抨擊。本來,第一位商榷者在第一篇商榷文章中就已明白宣布:“把帳算到親情倫常上,那是推卸今人的責任”(見唐教授引用過的《儒家倫理爭鳴集》第19頁)。也正是針對這種充滿了儒家式的“同情理解”、毫無“詮釋暴力”的無端指責,拙著才特地寫下這樣一段話作為回應:“如果不是國外的經歷、魯迅的啟示和當下的研究,我或許也意識不到我曾經基于血親權威和親情關懷對女兒以及其他小輩親屬作過的那些遠比折斷風箏更強制更暴力的惡,意識不到我應該為此向他們懺悔道歉,希求他們寬恕原諒的絕對必要。無論我那些舉動在多大程度上與‘血親等級’、‘棍棒下面出孝子’的有特色的文化精神構造內在相關,我都沒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己在這方面理應承擔的全部個人責任”。(拙著第321頁注)至于淺人對于當下“黨國制”及其“結構性缺陷”的公開批判,諸位有興趣不妨在共識網或鄙人博客“劉言非語”里找找相關的拙文,看一看愚人是不是在“轉移視線、轉嫁罪責”。
不錯,唐教授的大作寫在拙著出版以及拙文登載之前,因此當然不能苛求他預見到鄙人的這些回應。然而,按照通行的學術規(guī)范,唐教授當初在撰寫大作的時候,卻似乎理應對此前商榷者的觀點有所了解,以免自己的盡管“淺”卻很“粗”僅僅是在那里老調重彈炒現(xiàn)飯,不是?想必位居大陸第一學府的唐教授早就知道,博士生碩士生甚至大學生在撰寫學位論文的時候,都有一個了解“研究現(xiàn)狀”的基本要求吧?為什么對自己就不適用呢?難道是因為嚼別人嚼過的饅頭特有滋味么?
說句公道話,類似的老調重彈在后起的爭鳴文章中還真不老少(這也是愚人懶得回應甚至都懶得上網搜索這些商榷文章的另一個原因),唐教授的大作不過是由于專送淺人郵箱而撞到槍口上來的一個例證罷了。有鑒于此,為了避免這樣的炒現(xiàn)飯綿延不絕萬代永續(xù),鄙人在此特地以打擂臺的方式擺出一個淺人此前便反復提到、卻很少得到認真回應的問題,假如唐教授以及其他儒者有心結有興趣,不妨將關注點聚焦在它上面,以求把這場爭鳴引向不但“深”而且“厚”。
這個問題本身很簡單:我們可以為了維系血緣親情坑人害人么?鄙人的論證也不復雜:無論“攘羊”、“殺人”,還是光拿薪俸不干事的尸位素餐,都屬于坑人害人(尤其是坑害陌生路人、民眾百姓)的行為,造成了坑人害人的后果,因而理應受到輿論譴責或法律懲罰;所以,通過“父子相隱”、“竊負而逃”、“封之有庳”的途徑遮蔽、保護或實現(xiàn)它們,則是為了維系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的血緣親情,支持坑人害人的行為,造成坑人害人的后果。有鑒于此,這樣做難道像孔圣孟賢以及包括唐教授在內的眾多儒者宣稱的那樣,真的是可以接受、應當允許、值得提倡的嗎?
鄙人不但淺薄,而且三俗,別說效法圣賢了,連高雅的君子都不想成就,只打算做一個低俗的小人(用著名非著名博導們培養(yǎng)的儒學博士的圣門術語說,甚至屬于“禽獸不如”的什么“菌”),但就是在媚俗中認準了一條庸俗的死理:不管是為了提升GDP、維護社會穩(wěn)定、實現(xiàn)共產主義,還是為了父慈子孝、君惠臣忠——換言之,無論動機如何崇高圣潔,理由如何冠冕堂皇,任何坑人害人、侵犯人權的行為都是道德上不可接受的邪惡,應當受到譴責和懲罰,決不能當成美德來歌頌。
其實,孔孟自己也明確主張:“茍志于仁矣,無惡也”(《論語·里仁》),“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孟子·盡心下》),由此確立了一條評判道德善惡的普世標準:沒有坑人害人、而是愛人助人的行為都是“善”的,沒有愛人助人、而是坑人害人的行為都是“惡”的,從而原創(chuàng)性地成就了人類道德意識發(fā)展進程中的一個偉大進步,強化了“害人之心不可有”的國人道德良知。也是基于這一原因,鄙人才特別強調他們在儒家架構內陷入了“孝”與“仁”的“深度”悖論,并因此被某些批評者在學術論文里嚴肅地稱做“自以為是”的“淺人”。
同時,自以為是的淺人還想弱弱地問一聲:假設(純粹是個假設)瞽瞍“有因”殺死的是某位儒者自己至親至愛的生身父母,閣下您是不是還會像以往的宋儒以及當今的唐教授這樣,熱情贊美大舜圣王的“竊負而逃”屬于“天理之極,人倫之至”,并且因此在失去父母的極度哀傷與見證圣賢的頂峰羨慕中,以“悲喜交加”的方式達到官方通稿中著名的“死者家屬情緒穩(wěn)定”呢?即便閣下您出于“圣賢至上”的原則做到了這一點,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其他人也向閣下您學習,不管圣賢從事了怎樣坑害自己的行為,都得三呼萬歲五體投地呢?
不好意思,為了爭鳴的不但“深”而且“厚”,敬請諸位一定回答這個假設的問題,別裝沒看見啊。
愚人有個瞎猜:那么多的儒者如此充滿激情地為大舜辯解,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瞽瞍“有因”殺死的那個人與這些儒者沒有直系血緣上的關聯(lián),屬于“陌生路人”的范疇,因此可以在高談闊論中麻木不仁、冷漠殘酷地不予理會。君記否,老孔子的遠程后裔小孔子曾極為精辟同時也是極為麻木地點出了咱儒家對待陌生路人的那種冷淡態(tài)度:“國人,猶言路人,言無怨無德也”,所以才有了“形同陌路”的特色成語?
回到唐教授大作的第一個亮點上,鄙人還有一個淺見:“正說明中國倫理學界的淺薄”的一場爭鳴,居然能從十多年前起就不斷“觸動”如此之多的儒者們的“心結”(不但有本土的,而且有洋裔的),誘發(fā)他們哪怕老調重彈炒現(xiàn)飯也要寫出如此之多的論著文章(不但有中文的,而且有英文的),主要就是因為它包含的上述“重要”問題向咱儒家提出了一個致命的挑戰(zhàn):你要當君子成圣賢,沒有任何問題,但可不可以因此坑人害人呀?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敬請給個理由先——否則咱儒家怎么還有臉面繼續(xù)說服那些把坑人害人看成道德邪惡的人們,忽悠他們一如既往地相信咱儒家是“極高明而道中庸”的圣賢學問呢?
斗膽叫囂一回:倘若儒者們既沒法回答淺人原創(chuàng)性地拋出來的上述淺薄問題,也不能破解咱儒家的兩大核心價值“孝”與“仁”之間的這個深度悖論,又不肯認同在下原創(chuàng)性地提出的“后儒家”方案,它便會像噩夢一樣構成儒者們不敢直面卻繞不過去的不但“深”而且“厚”的沉重“心結”,在未來的歷史綿延中時不時地“觸動”他們一下,由此將鄙人引發(fā)的這場爭鳴,連同愚人原創(chuàng)性地發(fā)明的中文概念“血親主義”、“血親情理”及其英文術語“Consanguinitism”、“(kinship) emotionale”一起,拋入儒家思想史——就像當年李贄對儒家的批判、戴震對宋儒的批判、熊十力對早年孔子的批判一個樣。友情提示一句:自從慧能之后,這個級別的儒家思想史,好像也就等于中國思想史……
有鑒于此,鄙人在衷心感謝其他人之外,尤其要衷心感謝包括唐教授在內的所有儒家批評者:正是閣下們的商榷爭鳴連同其中儒家式的“同情理解”,以及閣下們希望咱儒家照老樣子永遠存在下去的全部努力,才能最終把一個自以為是的淺人送進空間十分有限的中國思想史,達成身為學者所能夢想的本身最沒意思、卻又最值得意欲的最高理想目的……
當然,問題的另一面是:倘若哪位儒者沒有訴諸類似于在下原創(chuàng)性地提出的“后儒家”方案,便富有說服力地解答了上述問題,充分論證了“可以為了維系血緣親情坑人害人”的深厚道理,自以為是的淺人將懷著無限的羨慕嫉妒恨恭喜閣下:您將被拋入儒家思想史亦即中國思想史,而愚人則會像傻帽那樣成為您的一個nobody的陪襯,幾百年后的讀者們需要從您的經典大作中才能知道愚人的姓名,并且還得編輯出版者加上一個注解才能弄明白這家伙何許人也——就像我們今天在閱讀康德黑格爾的著作時偶爾會遇到的某個生疏人名那樣……
不知這個誘惑能不能再次“觸動”儒者們的“心結”,效仿唐教授的光輝榜樣,“明知很淺薄,偏向淺處行”呢?
誠然,這些肯定是幾百年后死無對證的事情了。因此,這種粵語所說的“港太蛙”,或許只不過再次顯擺了自以為是的淺人圖偶圖森破,有時還會拿衣服之淺?。?SPAN lang=EN-US>
可是,讓咱們老而不死的魂靈兒騎著驢兒看會唱本兒,如何?
是為回應喲,親。
注:這樣的淘寶體結尾不僅是為了套近乎,同時也能順便見證鄙人原創(chuàng)性地提出的“血親情理”在中文語境里是怎樣地繞不過去……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f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