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毛片,在线欧美精品XXX,aaa成人电影视频,碰碰AV网

【陳壁生】家國結構與“孝”的公共性

欄目:學術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10-06 16:55:53
標簽:公共性、孝
陳壁生

作者簡介:陳壁生,男,西歷一九七九年生,廣東潮陽人,中山大學哲學博士?,F(xiàn)任清華大學哲學系教授,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著有《激變時代的精神探尋》《經學、制度與生活——<論語>“父子相隱”章疏證》《經學的瓦解》《孝經學史》等。

家國結構與“孝”的公共性

作者:陳壁生

來源: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fā)布

? ? ? ? ? 原載于 《信睿周報》第34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八月十九日辛巳

??????????耶穌2020年10月5日

?

中國文明的古今之變,在社會結構上最為典型的表現(xiàn),是“家”與“國”的分離。傳統(tǒng)的家國架構有不同的理論模式和現(xiàn)實模式,但是,以家的存在為國的基礎,以立家之德為立國之本,則是共同的。但是,中國的現(xiàn)代國家轉型之后,國家建立的基本原則,不再以家庭為基礎,這種家國結構的變化,直接導致倫理道德的改變,家庭成為私人領域,父子之倫成為私人倫理,“孝”也成為“私德”。

?

這一古今之變帶來的問題,是在現(xiàn)代學術中,對儒學的理解有一種強烈的個體道德化傾向,而對儒家重要德目“孝”的理解,也完全“私德”化。但是,如果從文明的連貫性來理解儒學,理解中國,必須重新認識“孝”的公共性問題。

?

?

“孝”在中國傳統(tǒng)中的核心地位,自“五四”以來,便成為批判者的共識。1917年2月,吳虞在《新青年》發(fā)表《家族制度為專制主義之根據論》一文中,說到:

?

詳考孔氏之學說,既認孝為百行之本,故其立教,莫不以孝為起點,所以“教”字從孝。凡人未仕在家,則以事親為孝;出仕在朝,則以事君為孝?!靶⒑跷┬?,是亦為政”,家與國無分也;“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君與父無異也?!w孝之范圍,無所不包。家族制度之與專制政治,遂膠固而不可分析。…而儒家以孝弟二字為二千年來專制政治、家族制度聯(lián)結之根干,貫澈始終而不可動搖。使宗法社會牽制軍國社會,不克完全發(fā)達,其流毒誠不減于洪水猛獸矣。[1]

?

?

?

吳虞集

田苗苗 / 整理

中華書局 2013-4

?

中國傳統(tǒng)政治是“專制政治”,這不是傳統(tǒng)中國人對自身政治形態(tài)的理解,而是晚清之后,在西方文明的“自由”、“平等”等觀念的觀照下,中國人對自身政治傳統(tǒng)的重新認識。而第一次發(fā)現(xiàn)這種“專制主義”的基礎,是“孝”。

?

但是,吳虞的批判,并非真正的創(chuàng)見,其背后是楊度。在晚清刑律改革的爭論中,楊度面對一個新的、西式的現(xiàn)代國家興起,便通過“家族主義”與“國家主義”的區(qū)分,論證必須破“家族主義”。楊度認為:“故封建制度與家族制度,皆宗法社會之物,非二者盡破之,則國家社會不能發(fā)達。西洋家族先破而封建后破,且家族破后封建反盛,至今而二者俱破,故國以強盛。中國封建先破而家族未破,封建破后家族反盛,至今而一已破一未破,故國已萎敗。此二者之所以異,而亦世界得失之林也?!?a name="_ftnref2">[2]按照楊度的理解,在一個新的民族國家建立過程中,必須破“家族主義”,才能彰顯“國家主義”,如果人為家人,則不能為國民,德主孝悌,則不能忠于國家。因此,國家主義與家族主義是絕不相容的兩種立法精神,取其一必舍其一。事實上,正是楊度的論述,開啟了其后一系列的批判家族、批判忠孝的思想運動,而且后來的批判,在深刻性上從來沒有超過楊度。

?

對于“孝”的核心地位,日本學者也有認識。在1936年,日本學者狩野直喜發(fā)表了一篇《孝治雜談》,同樣認為中國政治的核心是“孝治”,他說:“把德治、禮治落到實處,就是孝治。”[3]并認為:“一切行為皆可以孝為衡量標準,故以‘孝治’名之。以孝治國當然不只是一個口號,它具體落實在各種制度上?!?a name="_ftnref4">[4]其后,狩野直喜列舉了孝治在制度、法律上的表現(xiàn)。但是,他并沒有將此推向“專制主義”,而是認為:“重視忠孝,并將二者視為一體,實為我國國體之精華。我以為理應發(fā)揚光大,使其能夠在制度、法律的層面上具體地體現(xiàn)出來。”[5]

?

?

?

中國學文藪

[日] 狩野直喜 / 著

中華書局 2011-4

?

后來徐復觀在《中國孝道思想的形成﹑演變﹐及其在歷史中的諸問題》一文中,對“孝”的現(xiàn)代命運進行考察,并評價吳虞,認為:“孝…是中國的重大文化現(xiàn)象之一。它的功過,可以說是中國文化的功過。在五四運動時代,如吳虞的‘家族制度為專制主義根據論’及‘吃人與禮教’這類的議論,直接從孝道及與孝道密切相關的文化現(xiàn)象來澈底否定中國的文化,這才算是接觸到中國文化的核心,迫攻到中國文化的牙城,而真正和陳獨秀、魯迅們成為五四運動時代的代表人物。胡適先生推崇吳虞是‘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這要算是他的知人論世的特識?!?a name="_ftnref6">[6]

?

可以說,在二十世紀對中國傳統(tǒng)的認識中,不管是肯定還是否定中國傳統(tǒng),都看到了“孝”在傳統(tǒng)文化中的重要地位。而從楊度到吳虞到徐復觀,他們對“家族主義”與“孝”的問題的理解,基礎是一致的,即中國經歷文明的古今之變,要建立新的現(xiàn)代國家,必須把“家”、“孝”問題,與“國”的問題徹底分開,使“家”成為一個私人領域,“孝”成為一種私人道德。

?

但是,如果換一種視角,問題遠非如此簡單。

?

?

在中國的經典敘述以及經典所塑造的政治社會中,“孝”不只是一種個人道德,而且更是整個中國文明的核心內容?!靶ⅰ笔侵袊拿鞯膬群?,從文明的意義來理解孝,是一個特別合適的角度。我們今天講孝,既是一種道德,也是一種情感,還是一種文化。但是,從文明來理解之所以更加合適,原因在于,文化經常與政治、經濟相對應,如果說孝是一種文化,背后的預設便是認為孝無關于政治、經濟,不在政治、經濟領域。但從文明的角度,更偏向于認為孝是一個文明的整體性結構中的一部分。在此意義上,把孝理解為中國文明的內核,更加符合中國文明的基本特征。

?

但是,從文明的角度理解“孝”,會遇到一系列的困難?,F(xiàn)代中國是中國文明遭遇西方的產物,因此,在現(xiàn)代中國內部,充滿了古與今、中與西的角力與糾纏。如果按照傳統(tǒng)中孝的定義,便很難理解今天已經西化或者說現(xiàn)代化了的社會。但是,如果回到中國文明自身的脈絡之中,“孝”構成傳統(tǒng)中國的文明核心內容,卻早已不再是現(xiàn)代中國國家構建的核心內容。

?

孝的古今之辨,背后是中國的政治結構的古今之別。因此,理解孝便不能單從道德的角度去理解,而是要在家國結構、人倫關系、道德之中理解孝。

?

在社會結構上,我們經常講中國古代是家國同構,但這樣的概括太簡單化了。在經典中描述的周代宗法制中,確實有家國同構的成分,但是,無論是漢代還是宋明時期,家國關系并不“同構”。但如果從社會結構上看,家和國這兩個緯度構成中國文明基本結構,這是沒有問題的。

?

建立在中國傳統(tǒng)家國結構基礎之上的人倫關系,最核心的是父子和君臣。這兩對人倫關系,衍生出具體的道德,主要是忠、孝。孝和父子聯(lián)在一起,忠和君臣聯(lián)系在一起的。這一社會結構以及人倫道德共同構成的基本模式,在晚清之后遭遇了巨大的沖擊,并進行了全面的轉化。“國”不再是傳統(tǒng)意義的國,而變成一個民族主權國家。這一轉變的過程,最大的問題就是出現(xiàn)了一個公、私的分界,把傳統(tǒng)“家”的問題變成私領域的問題,國的問題變成公領域的問題。從1902年到1907年,從梁啟超到楊度,他們在講到公、私問題的時候,通常把公德理解為國家道德,私德理解為個人道德。但是在中國傳統(tǒng)中,本來沒有這樣的區(qū)分。中國傳統(tǒng)有“公”、“私”之別,但都是相對性的。而傳統(tǒng)道德則沒有公私之別,私德與公德一樣,都是現(xiàn)代的產物。

?

?

在對“孝”的理解上,如果要避免用公德和私德基本區(qū)分標準來理解孝的話,有一個很重要的緯度,就是必須理解孝的公共性的本身。

?

孝的產生,最基本的基礎就是父子關系,父子關系是古今、中西所共通的。但是,孝之所以在中國文明中有根本性地位,是因為它不止關系父子關系,而且涉及政治建構。

?

?

?

經學、制度與生活:

《論語》“父子相隱”章疏證

陳壁生 / 著

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2010-1

?

孝與政治建構的關系,比較典型的是《孝經》中《圣治章》所說的:“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比绻选缎⒔洝房醋鲋v孝的道德的書,這句話一點都不重要,但是在經學中,在歷史中,這句話非常重要,它涉及到三個人物、兩種制度。三個人物,是周公、后稷和文王,兩種制度,是郊祀禮和明堂禮。郊祀與明堂,是經學中幾乎最重要的禮儀。郊祀禮就是南郊祭天,而明堂禮,經學內部對明堂的具體情況有不同意見,總體上說,明堂是天子會見諸侯、布政施教的地方。

?

從今天的角度概括這句話的內涵,它解釋出家天下的時代政治的雙重合法性,一是天道的合法性,一是道德的合法性。根據《詩經》等經典的描述,后稷是周的始祖,而后稷不是人生的,而是天生的,后稷在堯舜時期,做了大臣,這一脈一直延續(xù)下來,到了商代之末,就是周文王、武王一族。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郊祀的序列是“天——感生帝(始祖)——天子”。而明堂禮中的文王,是周的受命王。《詩經·大雅》的《文王有聲》里面講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豐?!蔽耐跏芰颂烀拍軌蛉痔煜掠衅涠?。而武王接承了文王的天命,討伐紂王,終于取得了天命,做了天子。在明堂中祭祀文王配天,其序列是“天——受命王——天子”。

?

這樣,構成了一個基本禮制格局,天子在郊祀禮中祭祀感生帝以配天,在明堂禮中祭祀受命王以配天。祭天的時候以感生帝配享,說明了這個家族是神圣的家族,這個家族有天道的合法性。而明堂禮以受命王配享,則在于證明,這個家族是得天受命的。對構建政治合法性而言,感生帝與受命王是兩個最重要的人物,他們都是現(xiàn)在天子的祖先。當“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的時候,周公既是作為后稷的子孫在進行祭祀,也是一個有天意合法性的圣人的子孫的角色在進行祭祀。在這一意義上,孝和政治合法性是結合在一起的。我們看《漢書·祭祀志》到《后漢書·禮樂志》,一直到晉、宋、梁諸朝代的正史禮樂志,講到郊祀禮,基本上都會引用《孝經》的這段話??梢哉f,這句話確立了政治的雙重合法性,第一重是天子作為人間的代表通過祭天,與天直接交流的世俗合法性,第二重是天子作為神圣家族的后代,祭祀感天而生的始祖,報本反始的神圣合法性。這兩重合法性都是因為有孝才能夠統(tǒng)一起來。

?

從古代法律的角度上看,孝的公共性也非常典型。中國傳統(tǒng)法律體系的核心是《唐律》,在《唐律》中,“十惡”前三惡是針對朝廷的,包括謀反、謀大逆、謀叛,接下來,四曰惡逆。指的是:“毆及謀殺祖父母、父母,殺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逼咴徊恍?,指的是:“告言、詛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若供養(yǎng)有闕;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痹趥鹘y(tǒng)法理思想中,法律的功能并不只是懲治犯罪,更在于確定是非,維護社會良善風俗與社會道德。正因如此,法律必然以人倫為中心,并起到保護人倫的作用。而父子一倫正是所有倫理的核心,由此,不孝的行為,不止是忤逆父祖本人,而且更是對構成家國共同體的公共道德的破壞。因此,對其懲罰,也不止是對具體的不孝行為的懲罰,而且是對破壞共同體道德的懲罰。

?

在具體的制度上,也充分體現(xiàn)了孝的公共性。比如說從先秦漢唐的宗廟,到宋明的祠堂,都與一國、一村的公共生活聯(lián)系在一起,先秦的宗法制度、宋明以后的家禮,都體現(xiàn)了孝的精神,而且這種精神的意義是建構家國。

?

從中國傳統(tǒng)的角度來看,古代孝的公共性,表現(xiàn)在這一思想觀念對整個中國文明,整個傳統(tǒng)社會的覆蓋性意義,它不止是文化的因素,而且是文明的核心,也是中國傳統(tǒng)政教的核心內容。到了現(xiàn)代社會,孝遭遇的最大問題就是,社會結構的變化導致了父子一倫、孝這種道德,都變成了私人性的人倫、道德。我們今天如果僅僅把孝理解為私人性道德的話,不僅沒辦法理解中國傳統(tǒng),也沒辦法更好地在新的社會生活中重新弘揚孝的精神。所以在這個意義上,我覺得現(xiàn)在真正要弘揚孝,就必須重建對孝的理解。

?

現(xiàn)代社會對孝的認識,普遍將孝理解為私德。舉例來說,現(xiàn)在教孝流行《弟子規(guī)》,通過讓孩子背誦一些關于孝的行為規(guī)范,教他們怎么對待父母,這就是非常典型的私德化理解。如果從更具公共性的更具力量的方式來理解,我覺得孝有兩個維度是比較重要的。

?

第一個維度,是理解中國傳統(tǒng)文明及其現(xiàn)代表現(xiàn)。從文明的角度,今天仍然可以看到中國文明和西方文明在孝、家等問題上,分界仍然是非常清晰的。比如對家庭的重視,我們現(xiàn)在還可以看到每年春運,上億的中國人奔走在回家的路上,就是為了過一個我們今天覺得沒有多少年味的節(jié)日。即便是中國已經如此現(xiàn)代化,但中國人的精神生活本身,仍然頑固地以中國傳統(tǒng)倫理道德為核心構建起來,只不過這樣的一種倫理還處在變化之中。

?

第二個維度,是更加要重視中國制度的建設,有關孝的制度的建設。也就是說,如果現(xiàn)代社會仍然要保有孝的精神的話,不一定是通過人對人的教育實現(xiàn),更重要的要有一些具體的制度建設,保護或弘揚這種倫理道德。例如現(xiàn)代祠堂制度。本來,隨著整個社會的現(xiàn)代化,人越來越成為個體,而團體的構建,尤其是血源性團體的構建應該越來越失去基礎。但是在過去二十年中,東南沿海許多城鄉(xiāng)的祠堂,紛紛重新修葺,重新恢復其傳統(tǒng)功能。而其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祖先祭祀。許多祠堂現(xiàn)代化的方式就是不止祭祀始祖,而且每個族人都可以把自己祖先牌位放到祠堂中祭祀。這是祠堂面向現(xiàn)代生活而發(fā)展出來的一種既傳統(tǒng),又現(xiàn)代的新功能。[7]

?

而在具體的法制建設上,應該更強調法律對家庭,對人倫親情的保護作用。比如前些年郭齊勇教授倡導的“親親相隱”進入法律,親親相隱是出自《論語》、《春秋》的傳統(tǒng)觀念,落實在《唐律》中是“同居相為容隱”的規(guī)定,如果落實在現(xiàn)代法律體系中,主要是親屬拒證權等權利。即一個人的親屬,尤其是直系親屬犯罪,他可以免于被司法機關強制要求提供不利于自己親屬的證詞。這種規(guī)定,便是對孝的保護,也是對家庭的保護。如果不轉化成這樣一些非常具體的法度,如果僅僅把孝理解為私人道德的話,在現(xiàn)代社會中很難真正弘揚孝的精神。

?

可以說,從公共性的角度理解孝的全體大用,使孝的意義不止可以理解中國古典文明,而且可以在現(xiàn)代生活發(fā)揮其不可替代的意義。

?

注釋:
?
[1]吳虞:《家族制度為專制主義之根據論》,《吳虞集》,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8、9頁。
?
[2]楊度:《楊度集》,第257-258頁。
?
[3]狩野直喜:《孝治雜談》,《中國學文藪》,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211頁。
?
[4]狩野直喜:《孝治雜談》,《中國學文藪》,第211頁。
?
[5]狩野直喜:《孝治雜談》,《中國學文藪》,第216頁。
?
[6]徐復觀:《中國思想史論集》,上海:上海書店,2004年,第168頁。
?
[7]參見陳壁生:《禮在古今之間——“城市祠堂”祭祀的復興》,《開放時代》,2014年第6期。

?

責任編輯:近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