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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濤】仁學的政治化與政治化的仁學——荀子仁義思想發(fā)微

欄目:學術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10-14 23:40:41
標簽:以仁釋禮、以禮成仁、荀子
梁濤

作者簡介:梁濤,男,西歷一九六五年生,陜西西安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國學學刊》執(zhí)行主編。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山東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 中國孔子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文化部“孔子文化獎”推選委員會委員,孟子研究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荀子研究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主要研究中國哲學史、儒學 史、經(jīng)學史、出土簡帛等,出版《郭店竹簡與思孟學派》、《孟子解讀》、《儒家道統(tǒng)說新探》等,其中《郭店竹簡與思孟學派》獲多項人文社科獎。入選北京市社科理論人才“百人工程”,中國人民大學“明德學者”,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北京市“四個一批”社科理論人才等。

仁學的政治化與政治化的仁學

——荀子仁義思想發(fā)微

作者:梁濤

來源:《哲學研究》202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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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濤,1965年6月生,陜西西安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學學刊》執(zhí)行主編,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山東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孟子研究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荀子研究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主要研究中國思想史、儒學思想史、經(jīng)學思想史、出土簡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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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仁、禮關系上,孔子存在以仁釋禮與以禮成仁的不同進路。荀子雖然形式上視仁為最高的德,并提出了由“愛人”到“自愛”的仁學理論,但不是將仁落實在心性上,而是體現(xiàn)在制度中,是以禮成仁,發(fā)展的是政治化的仁學。荀子的仁義偏重于義,主張“處仁以義”,通過義來成就仁。荀子以差等為正義,為儒家禮學奠定了基礎,但他突出等級、差等,缺乏平等精神,是其思想的不足。今日儒學應發(fā)展出寓差等于平等的正義觀,而要做到這一點,就要將儒家的忠恕之道由道德原則上升為政治原則,使其成為禮的原理、法則,這樣仁的內在原則與禮的外在原則才可以真正得以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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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荀子 ?以仁釋禮 ?以禮成仁 ?愛人 ?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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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學史上,荀子受到批評和質疑,一個重要的理由是,他雖然延續(xù)了儒家的禮學,但偏離乃至放棄了儒家的仁學。根據(jù)這一看法,荀子雖挺立儒家禮學有功,但由于沒有經(jīng)過仁的潤澤,缺乏價值內涵,其所謂禮只是徒具形式,成為外在的強制。如牟宗三先生認為:“仁與義非外在者,而備吾人之守之行之也……孟子即由此而言仁義內在,因而言性善。荀子于此不能深切把握也,故大本不立矣?!?牟宗三,第198頁)徐復觀先生亦說:“荀子雖然承儒家的傳統(tǒng),也不斷提到仁義;但他的精神、思想,是偏于經(jīng)驗地合理主義的一面;對于孔學的仁,始終是格格不入的?!?徐復觀,第227-229頁)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有學者提出相反的看法,認為仁在荀子思想體系中的地位與孔孟其實是一樣的,荀子所建構的“仍然是‘仁本禮用’之學”。(吳光)“荀子雖然以禮義為要,然其價值源泉與思想歸宿仍然是儒家的核心價值觀之一:仁義。以仁義為本,以禮義為要,乃是荀子儒學的道路。”(韓星)從《荀子》一書中大量使用仁、仁義,以及“先王之道,仁義之統(tǒng)”的表述來看,說荀子依然視仁義為其思想的核心概念并不為過。但需要說明的是,荀子究竟是如何理解仁和仁義的?這種理解是對孔子仁學的繼承還是背離?還有,荀子對仁義的理解為何與孟子存在較大差異?這種差異是源于思想的偏失,還是基于對儒家仁學的理解做出的不同選擇,代表了儒家仁學不同于孟子的另一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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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仁釋禮”與“以禮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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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與禮的關系乃儒學的基本問題,而如何處理這一問題貫穿了儒學發(fā)展的始終。孔子當年提出仁,就是面對周文的疲敝,試圖用仁來喚醒人的道德自覺,賦予禮以新的精神內涵。所以孔子強調“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沒有了內在的仁,禮節(jié)儀式就成了徒具形式的虛文,而不再是真正的禮。在與宰我論“三年之喪”一段中,孔子從內心的“安”與“不安”點醒宰我,要他從孝悌的自然情感中發(fā)現(xiàn)仁,體驗仁。學者據(jù)此認為,孔子實際是以仁釋禮。(參見李澤厚,第16-18頁)筆者曾經(jīng)指出,孔子的仁雖然指愛人,但又與修己、成己聯(lián)系在一起,實際包括了成己與愛人兩個方面。(參見梁濤,2005年、2008年)一方面通過“己”的自覺、自反,把人的精神向上提,“下學而上達”(《憲問》),確立起“天生德于予”(《述而》)的宗教信念和“吾其為東周乎”(《陽貨》)的人生使命;另一方面,在這種信念的激勵下,把人的精神向外推,通過“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子路》),最終實現(xiàn)“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公冶長》)的政治理想。所以孔子的仁是一個超越性的概念,是最高的德,是不斷企及的目標。它雖是一個道德概念,但又有很強的政治指向??鬃犹岢鋈剩褪窍M叭室詾榧喝巍?《泰伯》),以仁為人生的最高理想,激勵士人承擔起平治天下、重建政治秩序的責任。只有喚醒了仁才有可能復興禮,而沒有了仁也就無從談及禮。更為重要的是,孔子還以忠恕釋仁,試圖以平等的忠恕原則重建社會秩序,這自然就賦予了倫理關系新的精神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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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貢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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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施于民而能濟眾”是“推恩”,是圣者之事,“堯舜其猶病諸”,一般人更是難以做到。雖然儒者當以成圣為最高理想,但“行遠必自邇”,當務之急則是確立仁的原則和方法,這就是忠恕,是推己及人?!澳芙∑保茨芙《┲?。譬是譬喻、比擬之意。朱熹曰:“近取諸身,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猶是也。然后推其所欲以及于人,則恕之事而仁之術也。”(朱熹,第92頁)需要說明的是,忠恕不僅僅是一個德行的原則,如后人理解的,“己之身欲立孝道,亦必使人立孝道”,“己欲達德行,亦必使人達德行”(程樹德,第428頁),同時還蘊含著權利的思想。郭店竹簡《尊德義》說:“察諸出,所以知己,知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后知道,知道而后知行。”(李零,第182頁)“察諸出”是觀察我內心的情感、愿望,“出”是心之出,指內心的表現(xiàn)。我觀察自己內心的表現(xiàn),反求諸己,就了解了自己。因為“性相近”,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別人,我的愿望與他人的愿望,我的情感與他人的情感是相近、相通的,我所具有的情感、愿望也是他人所具有的。同樣的,我不想遭受的對待,也是他人不想遭受的。推己及人,由了解自己到了解他人,就是知命?!懊敝感悦?,性命是人人都有的,也是人人相同的,是普遍、必然的,所以知道了命也就知道了道,道有準則、法則的意思,是對命的進一步說明?!墩Z叢一》也說:“知己而后知人,知人而后知禮,知禮而后知行。”(同上,第208頁)推己及人就可以知道禮,知道了禮也就是道,就知道該如何行為了。從郭店竹簡來看,孔門后學主要是從權利的角度來理解忠恕的,這應該更接近孔子的思想。為什么要“己欲立而立人”?為什么要推己及人?這就是因為我已意識到,而且也必須肯定他人與我都是相同的人,我們有著相同的尊嚴、人格、愿望、欲求,所以我在實現(xiàn)自己愿望、欲求時,也要使他人有機會實現(xiàn)其愿望。同樣,我不想遭受的對待也不能強加給他人??傊?,個人利益的實現(xiàn)不能以傷害他人為前提。這就是仁的精神,是忠恕的基本原則,它要求平等地看待、處理人與人的關系,顯然已突破了禮的等級秩序。從這一點看,說孔子以仁釋禮并非沒有根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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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問題的復雜性在于,孔子雖然試圖通過忠恕建構一種新的社會秩序,但從其實踐來看,主要限于道德領域,在政治領域,仁的實現(xiàn)仍需要依靠傳統(tǒng)的禮。而三代以來的禮具有等級名分、倫理法則、禮儀禮節(jié)等多重內涵,具有自身的邏輯,并非用仁可以簡單說明的。仁或許可以解釋、說明倫理法則、禮儀禮節(jié),卻不能論證、說明作為禮之核心的等級名分,把孔子的仁、禮關系僅僅理解為以仁釋禮,并不全面,蘊含著平等精神的仁與強調等級關系的禮存在著深刻的矛盾。在孔子那里,仁雖然是最高理想,但仁的實現(xiàn)往往還要依靠禮,“以仁釋禮”與“以禮成仁”,在孔子那里實際是并存的,并且發(fā)生著一定的沖突。立足前一方面,孔子往往強調道德自覺和德性的完善,側重后一方面,則重視等級秩序和政治功業(yè),這同樣構成仁的一個重要內容。在《論語》中,子貢、子路都曾與孔子討論過管仲“非仁者與(注:歟)”的問題。管仲曾輔佐公子糾,齊桓公殺公子糾,管仲不能為君死節(jié),反過來輔佐齊桓公,在一般人看來,顯然是不仁不義之人。但孔子則認為,“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論語·憲問》)孔子對管仲的評價,顯然不是著眼于內在德性,而是外在功業(yè),是肯定他尊王攘夷,維系了禮樂秩序,保護了華夏文化傳統(tǒng)?!拔⒐苤?,吾其被發(fā)左衽矣!”(同上)如果沒有管仲,我們就會披發(fā)左衽,淪為夷狄了。雖然管仲的個人操守有虧,但與禮樂秩序相比,只能算是小節(jié)了。這說明,孔子論仁實際存在不同的維度,從道德修養(yǎng)上講,他以成己愛人為仁;從政治制度上講,他則以維護禮樂秩序為仁。前者可稱為道德化的仁,后者是政治化的仁。明乎此,則《論語》中聚訟紛紜的“克己復禮為仁”章便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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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弊釉?“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顏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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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是《論語》中最有爭議的章節(jié)之一,古往今來無數(shù)學者為此鉤玄決疑,爭鳴辯駁,但至今仍無善解。究其原因,就在于忽略了孔子論仁存在道德、政治的不同維度。本章為顏淵問仁,故孔子的“克己復禮為仁”主要是針對顏回而言,是對顏子的期許。如果說孔子因為管仲維護華夏禮樂而稱許其為仁,那么對于顏回則希望他能復興禮樂而實現(xiàn)仁。這里的仁顯然是政治性的,是說復興禮樂秩序即為仁。當然,“克己復禮”的主語可以不限于顏回,而擴大到一般的君子、士人。但在本章中,孔子是對“復禮”與“歸仁”做了區(qū)分的,少數(shù)君子復禮,天下之人歸仁,是其基本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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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己復禮”的“克”,當訓“勝”,克制、戰(zhàn)勝之意?!凹骸笔强酥频膶ο螅饕溉诉^度的欲望。“克己”即克制己欲。那么為什么要克制己欲呢?蓋“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荀子·禮論》),在前禮義的狀態(tài)下,由于沒有規(guī)則的約束,人們順從欲望一味向外索求,必然陷入爭奪、混亂之中。禮義的制定就是為了定分止爭,同時“養(yǎng)人之欲,給人之求”,更好地滿足人的欲望、欲求。但春秋以降,禮崩樂壞,由于失去了規(guī)則的約束,人們放縱欲望,追逐私利,“放(注:依據(jù)——引者。下同)于利而行,多怨”(《論語·里仁》),社會再次陷入混亂之中。而要重建政治秩序,就要克己復禮。復禮并非是要返回周禮,也不是使行為符合禮,而是恢復、復興禮樂秩序,是“孔子欲借鑒周禮的典范,來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參見向世陵編,第465頁)“恢復或重建被他視為‘理想類型’又有所‘損益’的周禮秩序?!?樊浩)“復”乃恢復、復興意,而非返回、符合意,釋“復”為“反”,并不準確。“為仁”的“為”是系詞,是的意思。此句是說做到了克己復禮就是仁。不過它強調的不是克己復禮的過程而是結果,是說通過克制己欲以恢復的禮樂秩序即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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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克己復禮”,“一日”,一旦也。一旦做到了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天下的人就歸向仁了。前一句是針對顏回和士人所言,后一句的“天下”則是指天下之人,而“歸仁”的“仁”,即前文“克己復禮為仁”的“仁”,指復興的禮樂秩序。禮樂秩序消除了爭奪、混亂,維護了人們的生命安全,又保護了其物質財產(chǎn),對其利益做了合理分配,使其欲望有所節(jié)制,由于禮樂秩序具有這些優(yōu)點,故可稱為仁。而禮樂秩序一旦建立起來,人們便會歸向、趨向之,也就是歸向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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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仁由己”的“為”是動詞,成就、實踐之意。而“仁”就是“克己復禮為仁”的仁,是“天下歸仁”的仁,指理想的禮樂秩序。這是勉勵顏回及士人之語,意為追求仁德也就是復興禮樂要靠自己,難道還要靠別人嗎?(“而由人乎哉?”)前文“克己”的“己”是轉化的對象,這里“由己”的“己”則是實踐的主體,二者雖然都是一個“己”,但是指“己”的不同方面。前者是“己”情欲的一面,后者是“己”理智的一面?!翱思骸睂嶋H是用后一個“己”去克制前一個“己”,而“復禮”的真正動力是“由己”的“己”,而非“克己”的“己”,“克己復禮”就是通過主體“己”的自主抉擇活動而復興禮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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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以上所論,孔子的仁是一個內涵豐富的概念,雖然其基本含義是愛人,但如何實現(xiàn)愛人又存在不同的進路。既要求成己安人,視仁為內在的道德精神,將此精神向上提、往外推,承擔起對他人的責任、義務,也主張推己及人,以忠恕釋仁。另外,還以“克己復禮為仁”,通過建構合理的政治秩序而成就仁。由于好的政治秩序保障了民眾的生命財產(chǎn),免除了人與人之間的紛爭、混亂,同樣實現(xiàn)了愛人。后者是一種政治化的仁,荀子論仁,實際延續(xù)的正是這一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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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荀子“處仁以義”的仁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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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釋仁主要有二:一是“愛人”(《荀子·議兵》),二是“自愛”(《子道》),荀子的仁包括了從愛人到自愛的過程。其中,愛人是孔子以來仁的基本含義,但荀子論仁不是落在心性上,而是體現(xiàn)在禮義上,走了一條與孟子不同的道路?!盾髯印ご舐浴氛撊省⒘x、禮的關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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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也,故親。義,理也,故行。禮,節(jié)也,故成。仁有里(注:居處),義有門。仁非其里而虛(注:當為“處”之誤,指居住)之,非仁也;義非其門而由之,非義也。推恩而不理,不成仁;遂(注:成)理而不敢,不成義;審(注:明白)節(jié)而不知(注:當為“和”之誤),不成禮;和而不發(fā),不成樂。故曰:仁、義、禮、樂,其致一也。君子處仁以義,然后仁也;行義以禮,然后義也;制禮反本成末,然后禮也。三者皆通,然后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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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是愛人,有了愛才會與人親近。義是道理,指愛的道理,有此道理方可踐行仁。禮是禮節(jié),有此禮節(jié)抽象的義方可實現(xiàn)??梢?,仁、義、禮是密切相關的,用比喻的說法,仁需要有居處,義需要有門戶。鐘泰曰:“仁有里,謂義也。義有門,謂禮也。”(鐘泰,第191頁)甚是。所以仁如果不是居于義之中,就不是真正的仁;義如果不是通過禮而踐行,就不是真正的義。在三者關系中,義的地位無疑特殊而關鍵。仁雖然是理想、目標,但愛人、推恩如果不符合理也就是義,就不成其為仁;掌握了理而不果敢決斷,就不成其為義。因為義不僅僅在于知,更在于行。明白了禮節(jié)卻不能與人和諧相處,就不成其為禮。雖然仁、義、禮的目標是一致的,但彼此的關系又有所不同?!疤幦室粤x”,也就是以義處仁,“行義以禮”,即以禮行義?!胺幢境赡保胺础保ā胺怠??!氨尽?,根本原則。“末”,具體規(guī)定。以上三句是說,君子要通過義來成就仁,通過禮來實踐義,而制定禮則要根據(jù)根本原則來規(guī)定禮節(jié)條文。那么什么是根本原則呢?顯然就是義了,所以要根據(jù)義來制定具體的禮。不論是仁和禮,都需要通過義來實現(xiàn)、完成,義起著溝通、聯(lián)系仁與禮的作用。所以,雖然表面上荀子以仁為更高的原則,以義為實現(xiàn)仁的途經(jīng),但其思想實際是以義為核心的,其仁義偏重于義,指仁之義,指愛人的道理。禮義亦是如此,韋政通說:“荀子禮義連稱,是欲以義來規(guī)定禮,限定禮的。荀書凡言義者,多屬客觀義,與孔孟就理性之當然表現(xiàn)處言義者異。荀子即以客觀義之‘義’,規(guī)定其所隆之禮?!?韋政通,第8頁)故荀子所言禮義,若偏于禮,是指符合義之禮;若偏于義,是指禮之義,指禮之道理,談論禮不能離開義。義在荀子思想中的地位,確乎特殊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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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既言仁,也談義,但他不是以仁而是以義為人之為人者,這同樣反映了義在其思想中的特殊地位。關于仁,學術界的看法是,“荀子的仁與孟子所說不同,不是人自然而有的本性”。(劉家和)從荀子的一些表述來看,仁應是心的能力,如“仁心設焉”(《大略》)、“以仁心說”(《正名》)、“無愛人之心”(《強國》)等。不過荀子雖認為仁是心的能力,但不強調其本有意,而重視其成就意,仁德主要來自后天的塑造和培養(yǎng)。荀子論義,同樣沒有明確說明其屬于心或性,但肯定其是人人生而具有者,而且是人之為人的族類規(guī)定?!锻踔啤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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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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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氣”之于“水火”、“生”之于“草木”、“知”之于“禽獸”,都是生而具有的,故“義”之于“人”也應是生而具有,是人生而具有的理性能力。筆者曾經(jīng)指出,荀子人性論雖經(jīng)歷了一個發(fā)展過程,但從一開始就肯定人有情性、知性,并以前者說明沖突、混亂也就是惡的來源,又用后者肯定人可以做出抉擇判斷,制作禮義,形成秩序也就是善。后荀子又提出自己特有的概念“偽”,以偽說明心的思慮、認知能力。《王制》包括《非相》篇延續(xù)了以往的思想又有所發(fā)展,提出了情性-辯/義說。(參見梁濤,2016年、2017年)一方面認為人有性情,“埶(注:勢)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爭則必亂,亂則窮矣”(《王制》),順從欲望則導致爭奪、混亂;另一方面又將知性、偽具體化為義,認為人有思考義的能力,不僅僅有功利的計算,更有對公正、正義的追求?!罢鵀橹^之事,正義而為謂之行?!?《正名》)正,定也,考定之意??紤]了利而為稱為事,考慮了義而為稱為行,所以人的行為既出自利,也有對義的考慮,是在利與義之間進行判斷和抉擇。當人們一味順從欲望追逐利益時,必然導致爭奪、混亂和貧窮、匱乏。這時理智開始發(fā)生作用,“人們意識到這是不宜、不當?shù)?,應該建立某種秩序來解決這個問題,這就是所謂‘正義感’,其理性化的表達就是正義原則(義);根據(jù)正義原則,人們對人群加以有序化的別異(分),由此建立系統(tǒng)化的制度規(guī)范(禮),這就形成了和諧的社會共同體(群),人們在這種社會秩序中各得其養(yǎng)、各遂其欲”。(黃玉順)所以在荀子看來,人優(yōu)于其他物類的地方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但人的“群”不是散漫、無差別的聚合,而首先要進行別異和區(qū)分,使每個人在群之中有相應的職位、名分,而人與人之間的別異、區(qū)分必須要符合義。這一過程可以概括為:義→分→群。人之可貴在于其能群,而人之所以能群,乃是建立在義的基礎之上。此義與仁一樣,顯然也是心的一種能力,只不過仁是一種情感能力,而義是理性能力。雖然人生而有義,并不表示其已理解什么是義,懂得了義的具體內容,相反還需要經(jīng)過后天探究、學習的過程。但正是這種能力,使人優(yōu)于他物,“最為天下貴”。所以是義而不是仁,才是人之為人者,才是人的族類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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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學者或指責荀子背離了儒家仁學,或認為荀子的仁具有與孔孟同樣的地位,都忽略了孔子的仁學具有“以仁釋禮”與“以禮成仁”的不同面向,既以成己愛人、推己及人為仁,也以克己復禮為仁,而僅僅以前者為儒家仁學的唯一標準,這樣便無法對荀子的仁學做出客觀評價。其實孔子之后,孟荀各取孔子仁學之一面,孟子將仁落實到心,提出“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又認為“恭敬之心,禮也”(《告子上》),故是“以仁釋禮”。其所謂仁義重點在于仁,是“居仁由義”(《孟子·盡心上》),是由仁而達至義,其所言之仁乃道德化、心性化的仁。荀子言仁則著眼于政治秩序的建構,雖然也講愛人,但愛人需要符合義,義是愛的道理,其所謂仁義實際偏重于義,是“處仁以義”(《荀子·大略》),是由義而達至仁,義是公正、正義,所以是一種政治化的仁。學者往往責備荀子沒有突出仁,尤其是沒有像孟子一樣去理解仁,不僅忽略了儒家仁學的不同向度,而且混淆了道德與政治的差別,誤以道德代替政治。荀子談論的是政治化的仁,仁要符合義,需要通過禮表現(xiàn)出來,其仁義偏重于義。對于政治而言,仁愛、同情固然也重要,但正義才構成其真正的基礎。沒有仁愛、同情,對于人的政治生活固然是一種缺憾,但如果沒有正義,政治秩序則會徹底毀壞。如果荀子像孟子一樣,也強調以善為性,甚至寄希望于人的利他傾向,那么他就不會關注禮義法度,關注政治秩序的建構了,儒學也就失去了政治、外王這一重要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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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論,荀子言仁與孟子不同,他不是將仁落實在心性上,進而言性善,突顯人的道德自主和創(chuàng)造,而是將仁落實在制度中,力圖以禮義來成就仁;不是主張仁義內在,“居仁由義”,而是主張“處仁以義”,仁要符合義,需要通過禮表現(xiàn)出來,實際延續(xù)的是政治化的仁。明乎此,則荀子關于仁和仁義的論述便容易理解了,以往的一些爭議也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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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謂中﹖曰:禮義是也。(《儒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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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的“仁”指愛人,“先王之道”雖然是“仁之隆”,是對民眾極大的愛,但需要根據(jù)“中”也就是恰當?shù)脑瓌t來實行。什么是中呢?就是禮義。所以仁雖然是最終的目的和愿望,但實現(xiàn)這一目的和愿望則需要通過禮義來完成。仁不是直接表現(xiàn)為同情、惻隱之心,而是通過建構合理的政治制度來實現(xiàn),這正是政治化仁學的特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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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以夫先王之道,仁義之統(tǒng),以相群居,以相持養(yǎng),以相藩飾(注:文飾),以相安固邪。(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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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的“仁義”也是針對愛人而言。先王對民眾的愛護,不是發(fā)自不忍人之心,而是通過“明分使群”,使民眾獲得相互“持養(yǎng)”“藩飾”“安固”的便利和益處。這里的“仁義”偏向于義,指仁之義,即愛人的道理,而義又要通過禮表現(xiàn)出來。明乎此,下面一段文字便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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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仁心設焉,知其役也,禮其盡也。故王者先仁而后禮,天施然也。(《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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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倞注:“人主根本所施設在仁,其役用則在智,盡善則在禮。天施,天道之所施設也。此明為國當以仁為先也?!?王先謙,第488頁)一些學者根據(jù)這段材料認為,荀子對仁的理解與孟子并沒有根本差別,都將仁放在首要位置。但根據(jù)我們的分析,孟荀的差別不在于他們都突出了仁,而在于他們是如何理解仁。荀子雖然主張“先仁而后禮”,這里的仁指愛人,愛人還需要通過知與禮來實現(xiàn)。其中知包括對義也就是公正、正義的思考,而禮則是根據(jù)義制定的。王者執(zhí)政首先要有愛,但這種愛不是發(fā)惻隱之心,“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孟子·公孫丑上》),而是通過對義的思考、對禮的踐行而實現(xiàn)的,是以禮成仁,是以制度成就仁。荀子在建構禮義制度上,把仁限定為“愛人”,認為要“處仁以義”,實際更重視義。但在禮義制度建構后,又認為人可以通過禮義自我完善,并提出了“自愛”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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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道》篇中,對于孔子“仁者若何”的問題,三位弟子給出了不同的回答。其中,子路的“使人愛己”是對尊嚴、榮譽的渴求,還處于自然情感的階段。子貢的“愛人”則已上升到道德情感的高度,君子是通過愛人、敬人以獲得他人的親近和信任。但在荀子那里,愛人只是動機和愿望,還不是最高的德,還需要踐行禮義,“處仁以義”,在實現(xiàn)愛人的同時也成就自我,贏得他人的尊敬和愛,這樣便達到顏回所說的“自愛”。所以荀子的自愛并非如有些學者所理解的是指自利,而是自覺地完善自我,成就自我,是自尊自愛,所追求的是“義榮”,而不僅僅是“勢榮”(《正論》),是高于愛人的更高的德。這種德當然是后天獲得的,是通過意志抉擇、實踐仁義實現(xià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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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仁學三維與荀子仁學再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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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前面的分析,荀子對于儒家的核心概念仁也是十分重視的,不僅形式上視仁為最高的德,而且提出了由“愛人”到“自愛”的仁學理論。以往學者或指責荀子不重視仁,或對其仁學做出誤讀,主要是因為忽略了孔子論仁存在道德與政治的不同進路,荀子主要發(fā)展的是政治化的仁。學術界關于孟子弘仁、荀子隆禮的說法,失之片面,有必要做出調整。其實,孔子論仁具有多重維度,需要具體分析。首先是以成己愛人為仁,把人的精神向上提、向外推,強調的是人的內在自覺和“泛愛眾”(《論語·學而》)的道德理想。其次是以忠恕、推己及人為仁,這是孔子的新思想,是儒學最有價值的內容,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三代以來的尊卑等級,從平等的角度重新審視人與人的關系,但主要是一種思想的自覺,其實踐主要限于道德領域,而沒有落實到政治領域。還有是以“克己復禮為仁”,是以建構合理的政治秩序為仁,是政治化的仁。不過孔子說的禮,主要是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論語·季氏》)的等級秩序。以上仁學三維中,成己愛人是信念和理想,忠恕是新的原則,克己復禮則是以三代禮樂為借鑒的制度建構。忠恕雖然代表新的精神方向,但“修己以安人”的理想主要還是通過克己復禮來實現(xiàn)的。從孔子以后儒學的發(fā)展來看,孟荀兩大儒對于仁學三維各有所取,分別是從不同的方面去理解、發(fā)展儒家仁學的。其中,孟子主要延續(xù)的是成己愛人,將仁落實到心,提出“仁,人心也”(《告子上》),并即心言性,提出性善論,為儒家仁學奠定人性論的基礎。進而由性善言仁政,主張“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公孫丑上》),發(fā)展的是心性化或道德化的仁。但將仁政系于仁心,由于仁心易流失、易陷溺,故仁政無保證。孟子也重視忠恕,認為“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盡心上》),并將其運用到政治實踐中,如勸“寡人有疾,寡人好貨”的齊宣王要“與百姓同之”(《梁惠王下》)。“同”訓“共”,“同之”就是“共之”。但孟子的推己是對執(zhí)政者的要求,更多是一種勸誡,而不是作為處理人與人關系的一般法則。這雖然主要是時代的局限,但也反映了孟子心性化仁學的不足,是以道德代政治的必然結果。與之相反,荀子則主要發(fā)展了“克己復禮為仁”,以“愛人”與“自愛”釋仁,仁包含了從愛人到自愛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義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仁雖然是最高的德,但要符合義,義要落實到禮,其仁義偏重于義。荀子突出義也就是公正、正義,抓住了政治的根本,但荀子言義特強調等級、差等之意,其仁義偏向義,且往往混同于禮義,強調尊卑貴賤而缺乏平等精神。這是荀子仁學的不足,也是其遭后人詬病之處。故要評價荀子仁學的得與失,就不得不面對其所說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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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言義往往聯(lián)系到分,并有“分義”一詞。荀子所說的分,包括(1)區(qū)分、劃分,(2)名分、職分,以及(3)分配等義,而其核心是名分、職分。在荀子看來,人優(yōu)于禽獸的地方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但是由于資源有限,而人的欲望無窮,人與人的結合必定產(chǎn)生爭奪、混亂,要消除混亂就必須有禮義規(guī)則,以便能夠“明分使群矣”(《富國》)。“明分”即對人群做出劃分,確定其名分、職分,并根據(jù)其名分、職分對財富、官職、名譽等做出分配,這是群得以成立的條件,也是建構秩序的基本原則。荀子的“分”包括職業(yè)之分、上下之分、男女之分等,但主要強調的是上下之分,是一種政治上的統(tǒng)治、支配關系。那么如何“明分”,也就是對人群做出區(qū)分呢?當然是根據(jù)義,根據(jù)公平、正義的原則。這涉及到荀子對義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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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均則不偏(注:屬),埶(注:同“勢”)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制。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shù)也。埶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爭則必亂,亂則窮矣。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者,是養(yǎng)天下之本也?!稌吩?“維齊非齊。”此之謂也。(《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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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名分相同就不能互相統(tǒng)屬,地位相等就無法團結一致,大家一樣就無法互相役使。為什么呢?因為“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shù)也”。兩個人地位一樣高就無法互相指揮,地位一樣低就不愿互相服從。想要人群整齊劃一,群體中的個人就不能整齊劃一。有差別才能有秩序,“故曰:‘斬而齊,枉而順,不同而一?!蚴侵^人倫”(《榮辱》)。不齊才能整齊,彎曲才能理順,不同才能和一,這就是人與人相處的道理?!跋韧醢?注:乃)為之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谷祿多少厚薄之稱,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同上)這里的“禮義”指符合義之禮,即根據(jù)義的原則所制定的禮。而“貴賤”為地位差別,屬于政治秩序;“長幼”為年齡、輩分差別,屬于宗族秩序;“智愚、能不能”為智慧、才能的差別,是個人修為、努力的差別。荀子雖然將三者并稱,但并不是視其為簡單的并列關系,而是說宗族內部以長幼為秩序,國家內部以貴賤為秩序,而貴賤之位則根據(jù)“智愚、能不能”來分配,使智者、能者居貴,愚者、不能者居賤,使人們根據(jù)才能承擔相應的職責,獲得多少不同的報酬。所以荀子的義作為一種正義觀,實質是以差等為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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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義的特殊地位,荀子對義的理解必然影響到他對仁與禮的看法。在仁、禮的關系上,荀子實際突出的是禮而不是仁。正因此,荀子往往遭到學者的質疑和批評,認為其根本問題在于不是用仁去規(guī)定禮,而是用禮和法去限定仁,這樣雖然建構起秩序,但缺少和諧與自由,只能淪為壓迫的工具。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在孔子那里,仁、禮關系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問題,至少存在著“以仁釋禮”與“以禮成仁”的不同進路。“以仁釋禮”強調的是,仁的內在自覺是實現(xiàn)禮的條件,禮也需要服務于“愛人”的道德理想。但是由于孔子沒有把忠恕上升為制度原則,仁并不是禮的原理、法則,禮也不是根據(jù)仁來制定的,而是有自身的邏輯。所以孔子又講“克己復禮為仁”,這里的“禮”指符合等級名分的禮義制度,它不是由仁來規(guī)定,也不是由仁可以說明的。相反,建構起符合等級名分的禮義制度,才有可能實現(xiàn)仁??鬃拥亩Y學嚴格說來是建立在名分的基礎之上,“正名”才是禮的法理依據(jù)。但是等級名分為何是必要的?等級秩序又為何是合理的?這些都是孔子尚未論及的問題,他只是順著三代之禮的歷史沿革提出“損益”,作為理解禮的一般原則,但孔子心目中的禮是以等級為特征的,則是可以肯定的。從這一點看,荀子以差等為正義,實際是為孔子開創(chuàng)的禮學做了理論論證,為禮確立了法理性的根據(jù),荀子的義以及禮義乃是對孔子禮學的繼承和發(fā)展。當代學者往往只強調孔子重仁的一面,將其對仁、禮關系的理解概括為“仁本禮用”或“以仁釋禮”,是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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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仁、禮關系這一儒學核心問題上,孔子既有重仁的一面,也有重禮的一面,并沒有將某一立場貫徹到底。在道德領域,由于孔子強調人的道德自覺、道德理想,我們可以說他是重仁的,其思想是以仁為本。但在政治領域,由于孔子想要建構的是一個等級秩序,憑此秩序,仁的理想才可實現(xiàn),故我們又可說他是重禮的,以禮為本。這是孔子思想的復雜之處,反映了具有平等精神的仁與強調等級秩序的禮之間的緊張。如果突出了仁,就有可能淡化、削弱禮的等級秩序,孟子即是如此;如果強化了禮,則又可能弱化仁的內在自覺,荀子即有這種特點。因此也可以說,不論是孔子還是孟荀,實際都沒有真正解決仁、禮的關系問題。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為仁作為內在原則,強調的是人格獨立與精神平等,主張成己愛人,推己及人,反映的是橫向的平等秩序;而禮作為外在原則,注重的是尊卑等級,主張“上下有差”,要求人們各守其分,代表的是縱向的等級秩序。代表橫向秩序的仁與反映縱向秩序的禮,只能互相適應而無法真正統(tǒng)一。要打破這一困局,解決仁、禮的沖突,就要將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由道德領域上升到政治領域,以此為原則建構起新的政治秩序,如此才可以打通內外,統(tǒng)合仁、禮,“合外內之道”,為古老的儒學注入新的活力。在傳統(tǒng)儒學中,由于橫向平等秩序尚未建立,“仁者,愛人”的理念只能通過縱向等級秩序來落實和實現(xiàn),仁所蘊含的人格獨立和平等精神不僅難以得到保障,還會被異化。而經(jīng)過轉化,忠恕由道德原則上升為政治原則,仁成為禮的原理、法則,仁的內在原則與禮的外在原則才可以真正貫通,所建構的是橫向的平等秩序。此秩序不再是維護上下有差、尊卑有序,而是人的自由、平等、獨立。憑此秩序,儒家愛人的理念才有可能真正實現(xiàn),“以仁釋禮”與“以禮成仁”得以彼此貫通,仁學三維獲得真正統(tǒng)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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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過此轉化,由孔、荀子繼承、發(fā)展的儒家禮學,也才有可能獲得合法性的根據(jù)??鬃又鲝垺熬?、臣臣”(《論語·顏淵》),“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季氏》);荀子以差等為正義,認為“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荀子·王制》),是否具有合理性呢?我們認為它們只能看作是一種統(tǒng)治、管理的原則,而不能看作是一般的社會原則。人類社會既有統(tǒng)治、管理關系,也有分工、協(xié)作關系,前者即韋伯所說的政治支配,后者則孕育、發(fā)展出政治自由。韋伯認為,支配是權力的特殊個案,如果說自由是指一種狀態(tài),“在此狀態(tài)中,一些人對另一些人所施以的強制(coercion),在社會中被減至最小可能之限度”(哈耶克,上冊,第3頁),那么,權力就是指“將個人之意志加諸他人之行動的可能性”。(韋伯,第3頁)支配之所以不可避免,是因為任何一種大型工作,都得有人來協(xié)調并控制其他人的活動,由此形成一種等級制組織,控制系統(tǒng),上級嚴格地控制并指導著下級的活動。所以文明發(fā)展到一定階段,隨著廣土眾民國家的出現(xiàn),必然就會有基于權威的支配存在。但支配只是統(tǒng)治形式,出于何種目的去支配?以及支配是基于何種權威之上?才反應了支配的實質。從歷史上看,人類經(jīng)歷了卡里斯瑪型支配、傳統(tǒng)型支配和法理型支配。傳統(tǒng)支配則是靠傳統(tǒng)和常規(guī)形成的支配,如歷史上的父家長支配、家產(chǎn)制支配、封建制支配等。法理型支配與前二者有所不同,它不是靠個人的魅力和傳統(tǒng)的影響,而是靠合乎法理的制度,必須合理、合法。在現(xiàn)代社會中,合理、合法就是支配者要經(jīng)過人民的授權、認可,支配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那么,傳統(tǒng)型支配為何會發(fā)展到法理型支配呢?韋伯主要是從理性化予以說明,反而沒有抓住問題的本質。但只要熟悉近代歷史,就不難理解支配類型的轉變,是由于社會形態(tài)的改變。如果說傳統(tǒng)社會是以身份、等級為特征,那么近代社會則由于工商業(yè)的發(fā)展,市民階級的壯大,出現(xiàn)政治上的平等要求,在傳統(tǒng)的縱向等級秩序之外,產(chǎn)生了橫向平等秩序。雖然在近現(xiàn)代社會中,支配依然存在,并出現(xiàn)了特定的組織形式——科層制,廣泛存在于政府機關、工商企業(yè)、大學、軍隊等組織之中,但橫向平等秩序與縱向等級秩序的關系已經(jīng)發(fā)生根本改變。如果說傳統(tǒng)社會是以縱向等級秩序為主,橫向平等秩序為輔的話,那么,近現(xiàn)代社會則是以橫向平等秩序為主,縱向等級秩序為輔。從現(xiàn)代社會依然承認等級的合理性來看,儒家的禮在某種意義上仍可以說是常道,荀子構想的禮義秩序與韋伯的科層制也有不少暗合之處。但從古今社會的發(fā)展來看,儒家的禮同樣需要經(jīng)過調整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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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爾斯(Edward Shils)認為,任何社會的共同特征就是需要秩序?!叭藗冃枰刃蛞员隳軌蛟谄渲姓业阶约旱奈恢谩V刃蚩梢蕴峁┮恢滦?、連續(xù)性以及正義?!?Shils,p.126)儒家的精神秩序便是仁與禮,前者蘊含著橫向平等秩序,后者屬于縱向等級秩序。雖然儒學誕生于傳統(tǒng)等級社會,但從孔子開始就將仁、禮作為儒學的核心問題,試圖以仁解釋禮,以禮落實仁,在縱向等級秩序之外,開啟出橫向平等秩序,孟子以“天爵”高于“人爵”,論證人格平等;荀子主張舉賢罷不能,要求機會平等,這些是儒學超越時代的地方,是其生命力所在。但由于時代的原因,傳統(tǒng)儒學并沒有真正解決仁、禮關系問題,或只給出了當時的方案,存在縱向秩序強、橫向秩序弱的問題,平等關系只限于道德領域,或只是等級制下的部分機會平等。當代學者只強調孔子重仁的一面,回避其重禮的一面,并不符合事實,但他們立足于仁,試圖重新闡釋儒學思想體系,則符合儒學發(fā)展的方向。故儒學的當代轉化便是要重釋仁、禮關系,在仁的基礎上重新規(guī)定禮的等級關系,而其關鍵則是要將忠恕上升為政治原則,建構起橫向平等秩序,如此禮才具有了合法性,才成為真正的常道。在仁學三維中,荀子不是通過成己愛人,而是以禮成仁,愛人需要通過禮義制度來實現(xiàn),發(fā)展的是政治化的仁學,對儒家仁學是一種貢獻。但其禮主要是等級之禮,故荀子重視等差而忽視平等,他不僅將等差看作是行政組織原則,而且也是社會的一般原則,這些都反映了荀子思想的局限和不足。有學者認為荀子的正義觀中實際也蘊含了平等,但這是“于不平等之中暗寓平等”。(參見蕭公權,第112頁)今天則需要發(fā)展出寓差等于平等的正義觀,如此才能為儒家禮學奠定理論基礎。這樣就要對仁學三維做出調整,尤其突出忠恕的地位和作用,以成己愛人喚起內在自覺、道德理想,為禮的建構提供精神動力;以忠恕之道作為禮的基本原則,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顏淵》)上升為政治原則,建構起橫向秩序,以維護人的平等、自由、權利;并通過“克己復禮為仁”,使儒家“仁者,愛人”的理念從制度上得到落實和保障,此禮是在平等中包含差等之禮,是儒家的新禮學,而不同于一味強調尊卑貴賤的等差之禮。這雖然是儒學的新發(fā)展,但已蘊含在仁學三維以及仁、禮關系中,并且在思想史上呈現(xiàn)出這一發(fā)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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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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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籍:《論語》《孟子》《荀子》等。
?
[2]程樹德,1990年:《論語集釋》第2冊,中華書局。
?
[3]樊浩,2013年:《〈論語〉倫理道德思想的精神哲學詮釋》,載《中國社會科學》第3期。
?
[4]哈耶克,1997年:《自由秩序原理》,鄧正來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書店。
?
[5]韓星,2015年:《荀子:以仁為基礎的禮義構建》,載《黑龍江社會科學》第1期。
?
[6]黃玉順,2012年:《荀子的社會正義理論》,載《社會科學研究》第3期
?
[7]。李零,2007年:《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8]李澤厚,1985年:《孔子再評價》,見《中國古代思想史論》,人民出版社。
?
[9]梁濤,2005年:《郭店竹簡“”字與孔子仁學》,載《哲學研究》第5期。
?
2008年:《郭店竹簡與思孟學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2016年:《荀子人性論的歷時性發(fā)展——論〈富國〉〈榮辱〉的情性-知性說》,載《哲學研究》第11期。
?
2017年:《荀子人性論的歷時性發(fā)展——論〈王制〉〈非相〉的情性-辨/義說》,載《中國哲學史》第1期。
?
[10]劉家和,1990年:《先秦儒家仁禮學說新探》,載《孔子研究》第1期。
?
[11]牟宗三,1979年:《名家與荀子》,臺灣學生書局。
?
[12]王先謙,1988年:《荀子集解》上下,中華書局。
?
[13]韋伯,2004年:《支配社會學》,康樂等譯,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
[14]韋政通,1966年:《荀子與古代哲學》,臺灣商務印書館。
?
[15]吳光,2001年:《從孔孟仁學到民主仁學——儒學的回顧與展望》,載《杭州師范學院學報》第6期。
?
[16]向世陵編,2018年:《“克己復禮為仁”研究與爭鳴》,新星出版社。
?
[17]蕭公權,2017年:《中國政治思想史》,商務印書館。
?
[18]徐復觀,2001年:《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上海三聯(lián)書店。
?
[19]鐘泰,1936年:《荀注訂補》,商務印書館。
?
[20]朱熹,1983年:《四書章句集注》,中華書局。
?
[21]Shils,E.,1992,“Charisma,Order,and States”,in his 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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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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