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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歷一九七五年生,廣東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給女兒的大宋歷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趙匡胤》的宰相任命狀,太好笑了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fā)布
??????????原載于 “我們都愛宋朝”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二月初六日戊申
??????????耶穌2019年3月12日
作者按:這篇文章昨天推送過,但由于本人看劇不仔細,將劇中宰相任命狀的落款人看成了“趙匡胤”(實則是“趙光義”),導致在這一點上對編劇的批評有誤,十分抱歉。但我對整份任命狀的評價沒有改變,所以文章修訂后,再次發(fā)出——
《大宋傳奇之趙匡胤》是高希希執(zhí)導的電視連續(xù)劇,由陳建斌演宋太祖趙匡胤。最近我涮了幾集,發(fā)現雷點特別多。而將我徹底雷倒的一處情節(jié)是:劇中講魏仁浦等宰相辭職后,宋太祖任命趙普為相,趙普手執(zhí)太祖的任命狀,大搖大擺前往政事堂上班。這張任命狀上寫的文字是:“敕令:政事堂乃全國之中樞官署,現宰相一職空缺,經多方考證,朕決定由趙普擔任宰相之職,任命主辦理政事堂事務,即日赴任。趙光義”
這份不足百字的任命狀寫得半文半白,言辭不通,而且錯漏百出,簡直讓人笑掉大牙。
有哪些謬誤?
1、宰相只是泛稱,宋朝并沒有一個職位直接叫“宰相”的。宋前朝,宰相一般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2、宋代的拜相制書也不叫“敕令”。
3、宋代任命宰相的文書格式絕對不是劇中這個草草的模樣,而是有著非常莊重的形式,前面是言辭華麗的制詞,后面是一長串簽名。
4、歷史上趙普拜相的制書由趙光義簽署,這沒有錯。如果劇中任命狀的格式十分雷人:前面是“朕”任命趙普為相,落款卻直接寫趙光義,令人摸不著頭腦。
5、宋代拜相制書的出臺,更是有著十分繁復的程序,從翰林學士草制,到宣麻,再到制作告身,非常的隆重、繁復,并不是像劇中那樣手持一張任命狀就完成了拜相流程。
其實,歷史上的趙普拜相,過程還比較曲折,這個過程,恰好可以說明宋朝政制的一些特點,所以我這里干脆將趙普拜相的故事講一下:
宋太祖受禪之后,仍拜大周的宰相范質、王溥、魏仁浦為相,禮待有加。留用后周舊臣執(zhí)政,有利于將政變產生的政治動蕩降到最低限度:“太祖既受位,使告諸道,東諸侯坐使者而問:‘故宰相其誰乎?樞密使副其誰乎?軍職其誰乎?從官其誰乎?’皆不改舊,乃下拜?!敝T藩鎮(zhèn)得悉一切沿用舊人,才接受宋太祖受禪的事實。
但對于范質等人來說,作為后周舊臣,繼續(xù)當大宋的宰相,于心不安,所以一再上表請辭。乾德二年(964),范質、王溥、魏仁浦等“再表求退”,太祖批準了辭呈。此后數日,大宋的行政中樞出現形式上的“權力真空”,“內殿起居無宰相”。三日之后,宋太祖才拜趙普為相。
這時候,趙匡胤才發(fā)現,他對宰相趙普的任命,面臨一個程序上的大問題。原來,按照從唐代傳下來的慣例,皇帝發(fā)布的正式詔令,包括任命宰相的制書,都需要宰相副署,方得生效。
對于宰相副署制度的理解,我們不妨來溫習一遍錢穆先生的解釋:“凡屬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須加蓋‘中書門下之印’,即須政事堂會議正式通過,然后再送尚書省執(zhí)行。若未加蓋‘中書門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發(fā)出的命令,在當時是認為違法的,不能為下面各級機關所承認。故說‘不經鳳閣鸞臺,何得為敕’(中書省武則天改稱鳳閣,門下省武則天改稱鸞臺),這仍是說一切皇帝詔命,必經中書門下兩省”。
唐中宗時,發(fā)生過“不經兩省而徑自封拜官職”的事情,“但中宗究竟心怯,自己覺得難為情,故他裝置詔敕的封袋,不敢照常式封發(fā),而改用斜封。所書‘敕’字,也不敢用朱筆,而改用墨筆。當時稱為‘斜封墨敕’。此即表示此項命令未經中書門下兩省,而要請下行機關馬虎承認之意。在當時便認為這是一件值得大書特書之事,因此在歷史上傳下。當時唐中宗私下所封之官,時人稱之為‘斜封官’,因其未經正式敕封手續(xù)而為一般人所看不起。據此一例,便知中國傳統政治,本不全由皇帝專制,也不能說中國人絕無法制觀念”。
宋太祖先批準了范質等三位宰相辭職,三日后才拜趙普為相,那么誰來副署趙普的拜相制書呢?找不到人了。沒有宰相副署,制書便無法生效。怎么辦?
宋太祖軍旅出身,絕不是拘泥于禮法之人,他對趙普說:“朕為卿署之,可乎?”不就是署名嗎?朕是皇帝,宰相是朕所任命,朕來署名,還不行嗎?
根據制度與慣例,這還真不行。假如宋太祖不經宰相副署而徑自署名任命趙普為相,往重里說,無異是對制度的破壞;往輕里說,則是對趙普的不尊重,堂堂宰相,難道也要成了受人鄙視的“斜封官”?
所以趙普拒絕了皇帝署名:“此有司職爾,非帝王事也?!鄙昝鞲笔鹉耸窃紫嘀畽啵堑弁蹩梢栽劫薮?。
宋太祖只好“使問翰林學士講求故實”,讓翰林學士檢索典故、先例,看看能不能從先例中找到變通的辦法。
翰林學士承旨、禮部尚書陶谷通過檢索史書,提出一個建議:“自古輔相未嘗虛位,惟唐太和中,甘露事后數日無宰相,時左仆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署敕?!?o:p>
陶谷說的是唐朝太和九年(835)的舊例。當時宰相李訓謀劃誅殺掌權的宦官,不料事情敗露,反被宦官所殺,史稱“甘露之變”。事變之后唐朝數日無宰相,唐文宗以尚書左仆射令狐楚代行相權,副署制書。其實,說起來,尚書仆射在唐初也是宰相,與中書令、侍中同掌相權,但李治即位后確立了一個慣例:尚書仆射須兼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銜,方得為宰相。唐玄宗以后,尚書仆射不再加領“同平章事”,自此被排除在宰相行列之外?,F在陶谷提議,遵照唐朝太和年間舊例,由南省長官——尚書仆射來副署趙普的拜相制書。
但是,另一位翰林學士竇儀反對陶谷的意見:“(陶)谷所陳非承平令典,不足援據?!碧瞥案事吨儭笔撬ナ勒髡?,尚書仆射“奉行制書”只是亂時變通權宜之法,“因尚書省長官只有政事上之執(zhí)行權,而無出令權,……此乃變亂時故事,承平之世不得援例”。但不讓尚書仆射副署制書,又該由誰署敕呢?
竇儀提了另一個建議:“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卑刺瞥贫?,同平章事就是宰相,不過自晚唐至宋初,不少親王、樞密使、留守、節(jié)度使也兼領同平章事之銜,稱為“使相”,是名義上的宰相,并不行使相權。但不管怎么說,同平章事在名義上確實是宰相,親王、開封府尹趙匡義既然領有同平章事銜,就是名義上的宰相,由他來副署趙普的拜相制書,倒也符合名分。
宋太祖說:“儀言是也。”即命趙匡義以同平章事的名義副署制書,總算合乎程序地完成了對宰相趙普的任命。
宋太祖在任命趙普為相事情上頗費周折,顯示了趙匡胤初任皇帝的經驗不足,因為經驗足夠的君主不大可能先批準全部宰相的辭呈,然后再任命新宰相;但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也說明趙匡胤還是尊重宰相署敕的慣例與制度,尋求通過先例解決拜相的程序問題,而不是運用開國皇帝的權威挑戰(zhàn)慣例、破壞制度。
《大宋傳奇之趙匡胤》很可能對宋朝的政制一無所知,才制作出這么一張可笑的任命狀。更好笑的是,劇中趙普到政事堂上任,百官居然齊涮涮跪下來祝賀。百官跪宰相,這不是扯蛋嗎?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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