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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健】“王霸之辨”的推進與異化——以《荀子·仲尼》為中心的考察

欄目:《原道》第25輯
發(fā)布時間:2017-04-20 10: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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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霸之辨”的推進與異化——以《荀子·仲尼》為中心的考察

作者:宋健(華東師范大學哲學系中國哲學專業(yè)博士研究生)

來源:《原道》第25輯,陳明 朱漢民主編,東方出版社2015年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三月廿二日乙亥

          耶穌2017年4月18日

 

 

內容提要:荀子關于“王霸之辨”的理解,至少有三方面的推進:其一,揚棄了孟子“王”“霸”對峙的二元模式,代之以“王”“霸”“權謀”的三分格局,為化“霸”入“王”提供了價值可能。其二,打破了只從“君”“民”兩維論說“王”“霸”之別的固有思維,充分重視“能臣賢相”的政治作用與歷史意義,為化“霸”入“王”提供了主體擔保。其三,建構了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統(tǒng)一的儒“術”新范式,既視“術”為德性的外在顯現,又將其與靈活應變的政治能力相聯系,為化“霸”入“王”提供了行動指南。荀子“王霸”觀既與孔孟一脈相承,又有不同歷史境遇下的新開展;后者在豐富理論的同時,也埋下異化的隱患。

 

關鍵詞:荀子 王道 霸道 臣 術

 

“王霸之辨”,作為先秦政治哲學的經典議題,[i]牽涉甚廣、備受關注。以往學界多所推崇孟子在此問題上的首倡之功,[ii]卻對荀子的王霸思想褒貶不一。造成此種現象的原因,大致有兩個方面:一者是荀子關于王霸的評判,本身具有復雜性?!败髯釉谒麑τ凇浴^念的評判中,帶有相對主義傾向?!盵iii]因此,后人很難對其做出統(tǒng)一的認定。一者是受“判教”思維的制約,學人在孟、荀“誰是醇儒”的問題上常有歧見——或言“大醇小疵”(韓愈語),或言“大本已失”(二程語),或言“道醇學博”(李慈銘語),從而影響到對荀子王霸思想的客觀評鑒。其實,若用歷史而非抽象的視域看,單是“王道”觀念在先秦時代就顯得飄忽不定,遑論王霸分野。如,商鞅主張“國富而治,王之道也”(《商君書·農戰(zhàn)》);孟子卻認為“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韓非則以為王道須得“法術賞罰”以成。荀子“集百家之大成”,[iv]通過批判與總結各派主張,以尊“王”化“霸”、重視“臣”“術”等觀念,豐富了“王霸之辨”的理論內涵;而在推進議題的同時,也為日后異化埋下隱患?!吨倌帷芬晃闹械摹叭龁柸稹?,正是展現上述思想動態(tài)的重要文獻。

 

一、尊王化霸

 

孟子言《春秋》,“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孟子·離婁下》)周室衰微,諸侯迭興,齊、晉兩國的政治舉措,在儒家看來,不僅是歷史事件,更關乎價值導向:仲尼之門,五尺之豎子,言羞稱乎五伯。是何也?曰:然!彼誠可羞稱也。齊桓,五伯之盛者也,前事則殺兄而爭國;內行則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閨門之內,般樂奢汏,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外事則詐邾,襲莒,并國三十五。其事行也若是其險污淫汏也。彼固曷足稱乎大君子之門哉?。ā盾髯印ぶ倌帷罚?/p>

 

此為問答的第一回合。問者的困惑在于:為何就連儒門童子都羞言“五伯”[v]之事?之所以有此疑問,是因為五霸之事為人所津津樂道,霸主盛業(yè)亦令各國諸侯向往不已。無獨有偶,齊宣王也曾向孟子詢問“齊桓、晉文之事”:齊宣王問曰:“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孟子對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無傳焉。臣未之聞也。無以,則王乎?”(《孟子·梁惠王上》)

 

不難發(fā)現,無論孟、荀,均對霸道政治持貶斥態(tài)度:前者回答“未聞”,后者回答“羞言”。與孟子轉而從正面宣揚王道理想不同,荀子選取了春秋五霸的代表人物齊桓公,具體指摘其霸業(yè)之弊,從反面確證王道價值。

 

其一,以卑劣的方式謀取君位。亞里士多德早已注意到政治活動的實踐品格,故將其作為獨立的一種知識類型,與理論知識、創(chuàng)制知識相區(qū)別。實踐總是內在關聯著目的(“為何行”)與方式(“如何行”)兩個方面,政治活動亦不例外。通常而言,目的有“正當”與否之分,手段有是否“有效”之別。單就后者而言,同樣行之有效,卻又有高下之別。如“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保ā秾O子兵法·謀攻》)也就是說,在滿足有效性的同時,還應考慮方法的最優(yōu)化。此處荀子暫且懸置了正當性問題,沒有評判齊桓公謀取君位的目的,而僅從行為方式指摘其手段的卑劣性。即便謀取君位時有為國為民的崇高理想,也不能為其不義的手段開脫、辯護。孟子與荀子都曾有言:“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保ā睹献印す珜O丑上》《荀子·儒效》)殺一無辜尚且不可,遑論殺兄之舉??梢?,在政治實踐中,不僅要考量目的對方式的規(guī)范意義,還應關注方式本身的高下之別。

 

其二,對內荒淫奢靡。儒家雖有“門內之治恩掩義,門外之治義斷恩”(《禮記·喪服四制》)之說,但與自由主義分言公私不同,其一貫重視個人品德對政治實踐的影響。“季康子問政于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保ā墩撜Z·顏淵》)君子之德尚且如此,何況一國之君?!肮噬虾枚Y義,尚賢使能,無貪利之心,則下亦將綦辭讓,致忠信,而謹于臣子矣。如是則雖在小民,不待合符節(jié)、別契券而信,不待探籌投鉤而公,不待沖石稱縣而平,不待斗斛敦概而嘖。”(《荀子·君道》)反之亦然,假使一國之君存有某些不良嗜好,臣民大多會上行下效,甚至變本加厲:此所謂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吳王好劍客,百姓多創(chuàng)瘢;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保ā顿Y治通鑒》卷四七)歷史不斷重演此類事例,故而荀子將君民關系比作水的源與流:“君者,民之原。原清則流清,原濁則流濁。”(《荀子·君道》)具體到齊桓公,無疑是一國的濁源,其行淫樂無度:既有違倫理綱常,又壓榨民脂民膏。如此有違“子帥以正”(《論語·顏淵》)的君主準則,難為國民的表率。

 

其三,對外欺詐吞并。魯莊公九年,齊桓公殺兄奪位。同年八月,即與魯國戰(zhàn)于乾時,齊國獲勝。從此為圖霸業(yè),不惜屢次發(fā)動大大小小的戰(zhàn)爭,直至魯僖公九年,葵丘會盟,國運達到頂峰?!盃幍匾詰?zhàn),殺人盈野;爭城以戰(zhàn),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保ā睹献印るx婁上》)孟子此語,前半部分在控訴戰(zhàn)爭的殘酷性,后半部分言明儒家立場。齊國對邾、莒兩國的戰(zhàn)爭,荀子對分別冠以“襲”“詐”之名,可見其目的既非正義,方式更加無恥。

 

值得注意的是,處在“大一統(tǒng)”前夜的荀子關于戰(zhàn)爭的態(tài)度,較孟子更為復雜:一方面,荀子繼續(xù)站在儒家的立場,呼吁統(tǒng)一天下的方式應效法周文王,“載百里之地而天下一”(《荀子·仲尼》);另一方面,亦曾看到兼并戰(zhàn)爭的歷史必然與正面價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荀子·議兵》)。與之相應的是,兩人對“霸道”的態(tài)度亦有所不同:孟子“黜霸”,完全排斥霸道政治;荀子“化霸”,重視引導霸道政治向“王道”轉化。如,交戰(zhàn)之時,提倡仁義之師,“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過者化,若時雨之降,莫不說喜”(《荀子·議兵》);戰(zhàn)爭過后,重視安撫民心,“兼并易能也,唯堅凝之難焉……(引者?。┦糠癜?,夫是之謂大凝。以守則固,以征則強,令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荀子·議兵》)??梢?,荀子雖然看到戰(zhàn)爭在歷史進程中的不可避免性,但與好戰(zhàn)分子美化戰(zhàn)爭有著本質區(qū)別,其時時不忘從“王道”更有利于國家統(tǒng)一的角度規(guī)勸君主。因此,陳囂評價荀子:“先生議兵,常以仁義為本?!保ā盾髯印ぷh兵》)

 

孟、荀兩人同尊“王道”理想,并無二致;而對于霸道政治,雖都認為齊桓、晉文之事無足稱道,但對“霸”的認識實有不同。分歧產生的原因,既與時代相關,也與學理有涉。就后者而言,荀子揚棄了孟子“王”“霸”對峙的二元模式,代之以“王”“霸”“權謀”的三分格局。“故用國者,義立而王,信立而霸,權謀立而亡?!保ā盾髯印ね醢浴罚┮簿褪钦f,“霸”不再是“王”的對立面,而成為王道政治的次等模式——“然則凡為天下之要,義為本,而信次之”(《荀子·富國》)。進而言之,“霸”雖然處在“王”與“權謀”之間,但與兩邊的關系并不對等,荀子再三申論“霸”與王道政治相近、與權謀政治相悖:“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好利多詐而危,權謀傾覆幽險而亡”;“粹而王,駁而霸,無一焉而亡”;“善日者王,善時者霸,補漏者危,大荒者亡”。(《荀子·富國》)“霸”之所以近乎“王”,并有可能進于“王”,是因為荀子不斷為霸道政治注入價值理想。霸道政治雖然存在各種各樣的缺陷,但缺陷不等于鴻溝,是可以通過尊崇禮義、踐行文治等政治舉措不斷彌補的。因此,與其說荀子對“霸”有所偏袒,不如說是為霸道政治注入儒家價值,為化“霸”入“王”提供價值可能。

 

二、臣道意識

 

霸道政治與王道政治相近的一個面向,已略有所述;霸道政治與權謀政治的相悖面向,將隨下文展開:若是而不亡,乃霸,何也?曰:嗚呼!夫齊桓公有天下之大節(jié)焉,夫孰能亡之?倓然見管仲之能足以托國也,是天下之大知也。安忘其怒,出忘其讎,遂立為仲父,是天下之大決也。立以為仲父,而貴戚莫之敢妒也;與之高國之位,而本朝之臣莫之敢惡也;與之書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距也。貴賤長少,秩秩焉,莫不從桓公而貴敬之,是天下之大節(jié)也。諸侯有一節(jié)如是,則莫之能亡也;桓公兼此數節(jié)者而盡有之,夫又何可亡也?其霸也,宜哉!非幸也,數也。(《荀子·仲尼》)

 

此為問答的第二回合。問者的困惑在于:既然桓公具有諸般劣行,齊國為何沒有亡國反成霸業(yè)?此處值得注意的是:問答雙方的思理并非散漫無章,而是秩序井然、蘊涵高超的論辯技巧。雖然不能狹隘的認為雙方僅是“為辯而辯”,但亦不能忽視問答的邏輯進路。問者的高明之處在于,并未急于反駁上一回合中荀子關于齊桓公的具體描述,而是隨順其思路繼續(xù)追問——假設荀子所說為真(“若是”),按照王道邏輯,齊國早該滅亡,為何反成霸主?

 

問題的意義不只限于如何描述歷史事件,而是敦促儒者反思“王道邏輯如何與歷史事實相統(tǒng)一”。儒家政治哲學每每“祖述堯舜,憲章文武”(《禮記·中庸》),具有托古言志、借古諷今的鮮明特征。此處的“古”,并非狹隘的復古情結,或既定的歷史事實;而是代表著一種理想與應然。如,“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論語·憲問》),即非實指上古治學皆是“為己”,而是指出“學”的應有品格。正因為“古”象征著某種理想與應然,勢必會有或多或少的邏輯抽象,此類演繹也最易受到歷史事實的挑戰(zhàn)——問者企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突顯歷史進程與儒家政治哲學的邏輯推演并不一致,從而解構王道政治。

 

面對此問,荀子總的結論是:“其霸也,宜哉!非幸也,數也?!贝颂帯皵怠迸c“幸”對舉,可知在荀子看來,與“其亡也忽”的權謀政治不同,桓公霸業(yè)并非僥幸偶得,而是有其必然理據?!啊當怠旧韯t可視為必然性在一定時空關系中的體現。這里所說的時空關系,并不僅僅表現為抽象的形式,而是以內在于一定時間、空間中的具體條件為其內容。”[vi]也就是說,桓公霸業(yè)的必然性,不同于邏輯的必然,而是一系列恰當政治舉措的綜合結果。其中當屬任用管仲最為關鍵:委以重任使貴戚不敢妒忌,給予重金使富商不敢抗拒,體現了桓公有知人善用的智慧與不計前嫌的氣度:故君人者,欲安則莫若平政愛民矣,欲榮則莫若隆禮敬士矣,欲立功名則莫若尚賢使能矣,是人君之大節(jié)也。三節(jié)者當,則其余莫不當矣;三節(jié)者不當,則其余雖曲當,猶將無益也。(《荀子·王制》)“平政愛民”“隆禮敬士”“尚賢使能”是人君的“大節(jié)”。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哪個方面,都不只與君相關,還涉及臣?!捌秸勖瘛庇匈囉诔?,“隆禮敬士”、“尚賢使能”的對象就是臣。齊國之所以有此霸業(yè),當然離不開桓公知人善用;但這只是必要而非充分條件,霸業(yè)得以完成有賴于管仲及此類股肱之臣。

 

孟子分言王霸,通常涉及兩個方面:其一,是怎樣“得天下”,評判標準為“任德”還是“任力”?!耙粤偃收甙裕员赜写髧?,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保ā睹献印す珜O丑上》)借力馭民的是霸道政治,以德化民的是王道政治。其二,是如何“治天下”,具體分野為“尚義”還是“尚利”。“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保ā睹献印ち夯萃跎稀罚┤寮摇傲x利”學說牽涉甚廣,與“王霸之辨”的關系最為密切的當屬私利與公利之分。所謂“尚義”,并非高言道德教化,不顧國計民生;[vii]而是反對見利忘義、損公肥私,尤其是對君主私欲持高度警惕?!暗谩碧煜屡c“治”天下,雖處不同的歷史境遇,但均需重視一對關系——君與民?!熬撸垡?;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保ā盾髯印ね踔啤罚┩醯勒?,君主推行仁政,以人民福祉為旨歸;霸道政治,君主耕戰(zhàn)力取,以一己之私為目的。因此,“君主所為”與“人民所得”構成“王霸之辨”的核心視域。然僅從君主與人民兩個方面討論“王霸”之辨,其實是對政治實踐的不當化約。

 

中國傳統(tǒng)政治雖為君主制,但并非只是君主施政,臣吏的作用同樣不可或缺、有時甚至是舉足輕重:“上則能順天子之命,下則能保百姓?!保ā盾髯印s辱》)君主政令經由臣吏下傳于民,而民情得失也有賴臣吏上達于君。“臣”這一群體,從消極的方面來看,極不穩(wěn)定:時與“君”并稱,以突出兩者皆有權力,同為統(tǒng)治階層;時與“民”同屬,以強調二者在君王面前并無二致,均是人主之“子”。然而,先秦諸子卻各依其“道”,揭示出此種不穩(wěn)定的積極意義,荀子將為臣之道與“王霸之辨”作一聯系考察,超越了只就君、民二維討論王霸,更加關注“能臣賢相”的政治作用與歷史意義,進一步豐富了“王霸之辨”的理論內涵。不難看出,荀子對政治運作的考察更為細致,也更符合歷史事實。如此,顯然比懸置歷史事實,空言“王者無敵于天下”更具理論說服力。

 

近年來,儒家賢能政治受到中外學者不同程度的關注。“賢能政治的含義是設計一種政治制度,挑選能力超過平均水平的政治領袖做知情的、道德上站得住腳的政治決斷。也就是說,賢能政治有兩個關鍵因素:一是政治領袖有超過平均水平的才能和品德;二是設計用來選拔這種領袖的機制。”[viii]然而,在討論賢能政治的過程中,往往存有兩類不當傾向。其一,過分關注君主個人(“政治領袖”)是否賢能,將政治運作化約為君主一人,忽略了能臣賢相在歷史中的地位與作用。其二,受思孟學派及后世宋明理學的影響,說是“賢能”政治;卻常以“德”統(tǒng)“能”,忽略了“能”的固有價值。孟子對“賢”、“能”的區(qū)分——“賢者在位,能者在職”(《孟子·公孫丑上》)——后世往往暗而不彰;但“能”卻構成荀子“臣道”意識的重要方面。此種臣道意識,至少可以明確追溯到孔子:子言衛(wèi)靈公之無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論語·憲問》)

 

將此則文獻與第二回合問答對讀,即可發(fā)現:無論是問者困惑,還是答者思理,都有著驚人的一致。衛(wèi)靈公雖然荒淫無道,但孔文子(仲叔圉)、祝鮀、王孫賈皆是能臣,可救危卵于覆巢之下,對支撐衛(wèi)國免于速亡發(fā)揮了巨大作用?!渡袝o逸》更有“高宗諒陰,三年不言”的記載。孔子認為這是上古政治的傳統(tǒng),“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于冢宰三年?!保ā墩撜Z·憲問》)先王駕崩,朝廷百官各司其職,聽命于冢宰,繼位之王守喪三年不言,可見能臣的政治作用與功績。

 

中國古代社會,君主雖然一權獨大,無論宰相,還是宿德,都很難從根本意義上與之制衡。“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朝廷莫如爵,鄉(xiāng)黨莫如齒,輔世長民莫如德。惡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孟子·公孫丑下》)的說法,總是帶有或多或少的理想色彩;然而一個國家的興亡存續(xù),是整個權力機構綜合運作的結果,絕非系于君主一人。“君主專制”的講法雖有一定的歷史依據,卻常被后世漫畫化、簡單化。其中,最為關鍵的遮蔽就是對能臣賢相歷史功績的不當化約,甚至是忽略不計。東周之世,基于血緣的宗法貴族體制日趨瓦解,代之而起的是以執(zhí)政大夫為核心的官僚政治體制。“春秋時期執(zhí)政卿的主業(yè)為朝政而非著書立說,雖然他們是延續(xù)500年的時代精英,但其思想僅僅散見于執(zhí)政實踐之中,缺乏系統(tǒng)性的論述。這使得歷來的研究者對之缺乏關注,更難將其與軸心時代的文化主體聯結起來,看做一個總體?!盵ix]其實如前文所述,孔子已對執(zhí)政大夫這一群體格外關注,荀子承其遺緒,更加自覺地形成了“臣道”意識,并以為專題屬文,為霸道政治向“王道”轉化找到了至關重要的主體擔保。

 

三、由能轉勢

 

所謂“臣道意識”,就對象而言,表現為對某類特定政治主體的關切;就意義而言,蘊涵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的統(tǒng)一。霸道政治,君主雖無至德,人民亦無常樂,但因有能臣賢相的存在,與權謀政治有著質的區(qū)別:

 

然而仲尼之門,五尺之豎子,言羞稱五伯,是何也?曰:然!彼非本政教也,非致隆高也,非綦文理也,非服人之心也。鄉(xiāng)方略,審勞佚,畜積修斗,而能顛倒其敵者也。詐心以勝矣。彼以讓飾爭,依乎仁而蹈利者也,小人之杰也,彼固曷足稱乎大君子之門哉?。ā盾髯印ぶ倌帷罚?/p>

 

此為問答的第三回合。問者的言辭初看與第一回合所問并無二致;但困惑實已發(fā)生質的飛躍。因為第二回合中,荀子已對桓公霸業(yè)作出“非幸也,數也”的評價,顯然是肯定了齊桓公與管仲等人的歷史功績。既然對桓公有所肯定,為何儒者仍羞言霸業(yè)?

 

荀子陳述了四條標準:“非本政教”“非致隆高”“非綦文理”“非服人之心”。如此排列四者順序,似有深意。如何區(qū)別“本政教”與“非本政教”,則顯得至關重要。儒家“王道”理想的顯著特點在于:不僅考量“政”,還要思慮“教”。清人王引之認為“本政教”為“平政教”之誤,理由是:“五伯亦有政教,不得言五伯非本政教,‘本’,當為‘平’,字之誤也。(隸書‘本’字與‘平’相似,故‘平’誤為‘本’。)”[x]王氏之論,涉及兩個方面:其一,單就文字而言,“本”究竟是否當為“平”,屬考據學范疇。除需旁征博引、具體舉證外,例證是否可信,諸例證之間是否自洽,皆需考慮。其二,關乎“本政教”的義理問題,王氏“五伯亦有政教”的看法似有不妥。因為,“本”與“有”之間存在質的區(qū)別:就法家而言,的確亦有政教思想——“以法為教,以吏為師”;但細查之下,不難發(fā)現其最終是妄圖以“政”代“教”,解構“教”的固有價值。韓非即言“儒以文亂法”,是五蠹之首。法家所言的政教理論,依荀子之義,恰恰是“非本政教”的典型案例。因此,在無確鑿證據表明原文當為“平政教”前,還應以“本政教”為準加以理解。

 

對“四非”的批評只能起“破”的作用;如何從正面實現王道,荀子接下來談了一系列關于“術”的主張:“持寵處位,終身不厭之術”;“求善處大重,理任大事,擅寵于萬乘之國,必無后患之術”;“天下之行術”,等等。不難看出,荀子所談之“術”大多與如何為臣有關。臣道意識,不是抽象思辨的觀念,而是一個又一個切實可行的方式方法。頗具深意的是《荀子》一書的篇章布局,《仲尼》篇后緊接著是《儒效》篇,后者進一步申論臣的政治作用與歷史功績。“儒者在本朝則美政,在下位則美俗”之語,更成為儒家王道政教觀的經典概括??梢?,“術”乃為臣之道,既與德性相關,也還包括能力;然而,荀子關于“術”的闡述,招致后世學者的諸多非議:

 

或曰:“《荀子》非王道之書,今此又言以術事君?!痹唬骸安蝗弧7蜍髑渖谒ナ?,意在濟時,故或論王道,或論霸道,或論強國,在時君所擇,同歸于治者也。若高言堯、舜,則道必不合,何以拯救斯民于涂炭乎?故反經合義,曲成其道,若得行其志,治平之后,則亦堯、舜之道也。又荀卿門人多仕于大國,故戒以保身推賢之術,與《大雅》‘既明且哲’豈云異哉!”[xi]

 

所引之語出自“荀書”的注者唐人楊倞。問與答皆具典型性,楊倞的回答,既有邏輯推演,言其“反經合義,曲成其道,若得行其志,治平之后,則亦堯、舜之道也”;又有歷史佐證,“荀卿門人多仕于大國,故戒以保身推賢之術”。楊氏如此嚴密的說理,卻引來刻意回護之嫌,清人盧文弨就指責其“注曲為之解,非是”。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楊氏與盧氏誰對誰錯,而是如何理解荀子之“術”。

 

“術”與“器”、“技”、“藝”等概念關系密切,此類范疇與“道”的關系,在哲學史上不同的哲學家表現出不同傾向,甚至同一位哲學家在不同時期也存在著相異看法。道術之辨,大體而言,可分三類:一者認為“術”是“道”必要的組成部分,“道”不離“術”;一者認為“術”與“道”相異,但“術”可進于“道”;一者認為“術”與“道”相對,理當嚴辨“道”“術”。在《仲尼》篇中,荀子既視“術”為德性的外在顯現,“以事君則必通,以為仁則必圣,夫是之謂天下之行術”;又將其與靈活應變的能力相聯系,指出君子應當“時詘則詘,時伸則伸”:可謂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的統(tǒng)一。

 

當然還需承認,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的“統(tǒng)一”,既有理論方面的問題,也有實踐方面的困難。因此,“術”并不穩(wěn)定。荀子哲學雖然極力將“術”嵌套在儒家價值體系之中,視其為德性與能力的表征;但其常常逸出儒學,與權力合流,形成法家哲學中的核心范疇,為“王霸之辨”的異化埋下隱患。由于荀子與法家的關系,及“術”本身的復雜性,學人往往不加區(qū)分“能力之術”與“勢力之術”,籠統(tǒng)斥之為“妾婦之道”。郭沫若先生更認為《仲尼》并非出于荀子之手,所言之“術”更是雜學竄入:“二者必有一偽,如非《臣道篇》靠不住,便是《仲尼篇》有問題。細細地探究起來,癥結是在后者?!盵xii]此類看法,或許是由對“術”的刻板偏見引起。法家重“術”,淵源有自;具體到韓非,既不能忽視荀子對他的影響,也不能混同二者的學說。簡而言之,荀子之“術”在能力,韓非之“術”在權謀;荀子之“術”由“德”而生,韓非之“術”借“勢”而行。可見,荀子重構了儒學之“術”新范式,為化“霸”入“王”提供了行動指南。

 

四、結語

 

“王霸”之辨,既涉及“政道”層面的原理探討,又關乎“治道”層面的具體實踐。荀子關于“王霸之辨”的理解,至少有三方面的推進:其一,揚棄了孟子“王”“霸”對峙的二元模式,代之以“王”“霸”“權謀”的三分格局,為化“霸”入“王”提供了價值可能。其二,打破了只從“君”“民”兩維論說“王”“霸”之別的固有思維,充分重視“能臣賢相”的政治作用與歷史意義,為化“霸”入“王”提供了主體擔保。其三,建構了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統(tǒng)一的儒學之“術”新范式,既視“術”為德性的外在顯現,又將其與靈活應變的政治能力相聯系,為化“霸”入“王”提供了行動指南。荀子尊“王”化“霸”,重視“臣”“術”,或許緣于“講求實際的心態(tài)”,[xiii]或許緣于對孟子道德哲學的補救……無論如何,都可看出荀子哲學的理論勇氣:在捍衛(wèi)儒家基本價值的同時,與時俱進地深化儒學智識。荀子關于“王霸之辨”的理解,既有與孔、孟一脈相承之處,又有在不同歷史境遇下的新開展。后者在豐富理論的同時,也埋下異化的隱患。

  



注釋:

 

[i] 除儒家外,《管子·幼官》《墨子·所染》《列子·力命》《韓非子·奸劫弒臣》等均有論及這一問題。

[ii] 鄧國光:《圣王之道:先秦諸子的經世智慧》,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36頁。

[iii] [美]史華慈:《古代中國的思想世界》,程剛譯、劉東校,江蘇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2頁。

[iv] 郭沫若:《十批判書》,東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218頁。

[v] “伯”字之解,似有兩類:一者,直接將其理解為“霸”之本字,如梁啟雄釋“五伯”為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等五位霸主(見梁啟雄:《荀子簡釋》,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71頁);一者,依照《說文解字》所訓“伯,長也”,釋“五伯”處代指諸侯之長。兩者對于理解文意并無實質沖突。

[vi] 楊國榮:《實踐過程中的“幾”、“數”、“運”》,《社會科學》2012年第10期。

[vii] 徐復觀先生多次申論:儒家關于“修己”與“治人”的標準存在差異。“修己的、學術上的標準,總是將自然生命不斷地向德性上提,決不在自然生命上立足,決不在自然生命的要求上安設人生的價值。治人的、政治上的標準,當然還是承認德性的標準,但這只是居于第二的地位,而必以人民的自然生命的要求居于第一的地位。治人的、政治上的價值,首先是安設在人民的自然生命的要求之上,其他價值必附麗于此一價值而始有其價值?!毙鞆陀^:《釋<論語>“民無信不立”——儒家政治思想之一考察》,《中國思想史論集續(xù)篇》,上海書店2004年版,第266頁。同類思想亦見于《儒家在修己與治人上的區(qū)別及其意義》,《荀子政治思想解析》等文。徐氏作此區(qū)分,旨在言明儒家的政治意義不只在于“教”民,還包括“養(yǎng)”民。

[viii] 貝淡寧:《賢能政治是個好東西》,《當代世界》2012年第8期。

[ix] 梁樞:《春秋執(zhí)政卿:軸心時代的文化主體》,《光明日報》2014年12月23日。

[x] 王先謙:《荀子集釋》,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107頁。

[xi] 王先謙:《荀子集釋》,第112頁。

[xii] 郭沫若:《十批判書》,第256頁。

[xiii] [美]史華慈:《古代中國的思想世界》,第302頁。

 

 

注:本文受到華東師范大學“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行動計劃”資助(項目編號:PY2014001)。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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